第2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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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闭眼。”

  高暮这回不听话了,仍是望着杜逍,杜逍被看得发毛,手一滑,把高暮脸颊划出一条红痕来。他下意识看向高暮眼睛,这是他后面几个小时里最后悔的决定,高暮眼神里的东西他只消一眼便明白了,他应该、且必须逃,可这双眼睛是他当年一见钟情的罪魁祸首,他既想逃,又想陷进去。

  虽是高暮先靠过来的,但杜逍没有躲,整个人仿佛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力。高暮的嘴唇微凉,还有些磨砂感,细小的水泥颗粒在他俩的唇齿间来回移动。他初时只是轻柔地舔舐杜逍的唇瓣,在没遭受拒绝后,他更大胆地探进对方的口腔中,滑过牙齿,缠住略微瑟缩的舌头,啧啧的水声与浴缸中搅起的波浪声交相辉映。

  接吻的感觉对于杜逍来说太久违了,他已经忘了差不多了,以至于再次体验,他有好长一段时间处于一种稀里糊涂的状态中。比起正在与他接吻的对象是高暮这件事,他满脑子都是“这是接吻?”“接吻是这样的?”之类的疑问。

  汉弗莱波特不应该偷懒,但却由此让蒸汽机效率翻了倍。

  康斯坦丁不应该每次结束实验后不洗手,但却由此发现了糖精。

  章生二不应该因为嫉妒而往他哥的窑里泼水,但却由此成就了哥窑。

  分手了的杜逍和高暮不应该在不清不楚的状况下接吻,但却由此……

  不应该的东西就是不应该!

  杜逍一下清醒,他一把推开高暮,往后踉跄了几步,背脊抵在卫生间门上大口喘气。高暮条件反射想往后撑一把,只可惜浴缸壁太滑,他没撑住,整个人没进了醋水中,呛得他说不出话来。

  “你、你、你自己洗吧。”

  杜逍将两块毛巾扔进水中,闷头快步离开浴室,他一时头昏脑涨,出了浴室想不起来要干什么,傻乎乎地绕着客厅走了好几圈。

  “对,要买醋,还给老伯。”

  杜逍自言自语道,穿着那身醋水干了后酸味弥漫的衣服,抓过手机和钥匙,迅速跑出了大门。下了没几楼,手中的手机震了震,杜逍以为是高暮发来的,便没去理会,直到在超市逛了一圈,要给两瓶醋付钱了,他摁亮手机,才发现信息是来自公司群——他已经完全忘了讨薪这回事。

  “@所有人讨薪组的同事们,还想要钱的,星期六鸣水楼集合!堵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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