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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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第举子秀才倒有心,但书局这种地方,总需要高学历门面。巧了不是,陈元龙自己送上门来了。三阿哥怎么忽悠的他不知道,很快陈元龙就被调到出版局做主编。当时没人理解他,但几年下来,出版局做得风生水起,成为出版局翘楚,与无数文人墨客来往密切,被天下学子视为孔庙一般的圣地。后来又办了报纸,成为政府控制舆论的笔杆子,更是雅俗共赏,天下闻名。

  陈元龙作为主编,真可谓是名利双收!成就一点不比陆肯堂低。

  ——哦,陆肯堂现在已经荣升工部尚书了。

  如今陈元龙工作之余,还会按照自己的兴趣做做记者,今儿他就是跟着三阿哥过来取材的。这会听到宁欢打趣,连忙笑着拱手:“公主今儿威风,刊登出去必定引百姓敬仰。”

  宁欢笑得更欢了,陈元龙摸摸头,不知为何总觉得那笑有些奇怪。

  确实奇怪,因为宁欢看到他就想起前些日子看过的后世小说,总有人说四哥的儿子——后来的乾隆帝不是四哥的亲生儿子,而是眼前这位陈大人的。四哥这辈子眼瞧着一心扑在治河修路上,无心政治。他不是堰堰世界里那个晚景凄凉的雍正帝,想来也没有心力纳那么多妻妾,生一个乾隆帝那样的儿子。

  只不知道四哥如果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戴上一顶大大的绿帽子,还会不会为陈元龙引荐三哥。

  宁欢又笑了一通,然后对三阿哥挥挥手,“我先走啦?”

  “去吧”,三阿哥微微点头。

  陈元龙好奇道:“承安公主还有别的事?”

  “是啊”,三阿哥笑道,“万恒书院在状元楼办一个诗会,请她去做裁判。”

  陈元龙这才恍然大悟,万恒书院的诗会非常有名。不仅文人墨客,就连翰林院许多官员也会参加,若非今儿要迎接使臣,陈元龙本来也是要瞧瞧热闹的,他感慨道:“承安公主学识好、民望高,理该如此。”

  到了如今,已经没有人会因为宁欢的女子身份而对她抱有微词了,实力就是最好的证明!宁欢是真正的天才,苦学十数年,学问远超许多进士。况且她创办的图画书、拼音、铅笔、黑板等风靡全国,直接推动教育改革,在文坛有着不轻的地位。别的且不说,就说新成长起来的一代才子,有几个没有看过用过这些东西?

  这已经是宁欢第三年参加诗会了,只是从前作为参与者或者旁观者,这次是第一次做裁判。她先找地方卸妆,今儿为了冒充六阿哥,她给自己化了妆,但这副面貌去见学子们就不好了。

  衣服倒是没换,反正她经常男装女装混穿,大家都习惯了。换衣服还要挽头发,怪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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