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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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是朗熠这个人极其护短,既然他在十三中上学,那十三中就是他的地盘,本着我的人只有我自己能欺负的原则,但凡有人敢上门来欺负十三中学生的,朗熠必定会出手将对方打得屁滚尿流。

  据说他最厉害的一次,是他孤身一人,手无寸铁地勇斗一群手持西瓜刀和钢管的小混混,打得对方倒下一大片,并且逼得混混头子哭爹喊娘地发誓再也不敢踏入十三中的地盘半步。

  从那之后,朗熠就在十三中奠定了他无可撼动的校霸地位。

  学校里有吃了熊心豹子胆想要打架闹事的,都不用朗熠亲自动手,眼珠子一瞪就能把人吓得怂成一颗鹌鹑蛋。

  一时之间,校园之内欺凌弱小的事件大减,校风校纪变得清正了许多,老师们大松一口气之余,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朗熠,还真没法达成这样的效果。

  而且朗熠这人吧,打起架来无法无天,可平时其实还安分的。

  不是每天都会来学校,偶尔心情好了回来待半天,大多数时候也都是趴在桌上睡觉而已。

  同学们虽然被他的威名所慑,但打心底里其实并不算十分害怕他,毕竟朗熠从来没有无缘无故主动打过人,只要不去挑衅他就行。

  特别是,不要妄图侵占他的私人空间,比如说他旁边的那个空座位。

  大佬讨厌被人靠近,而且,起床气还特别重。

  “不是,那里不行……”老侯的话还没说完,就看见这个叫白绒绒的女生晃着马尾,一蹦一跳地迈着可爱的步伐朝朗熠的方向走了过去。

  “啪!”毛绒绒的小白兔书包落在了朗熠旁边的桌面上。

  全班同学的心一下子全都提上了天花板,看新同学的眼神似乎她已经是一个死人。

  可是这白绒绒还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到临头的样子,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笔袋、课本和笔记本从书包里掏出来,一样一样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面上。

  最后还甜甜地朝愣在讲台上的老侯笑了一下,眼睛眯成了两道新月,漂亮的嘴角向上翘起,脸颊两旁居然还有两枚小巧可爱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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