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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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合的是,李爱玲也跟他们在同一辆警车上。铐在紧邻车窗的位置,显然连缓冲的时间都没给,直接被羁押了。

  在听说李爱玲要替刘冠作伪证后,陆灿特别好奇她这么做的原因。可惜李爱玲身边总有保镖跟着,一直没找到机会问问她。

  现在倒是个不错的机会,经过警察同意,陆灿试探着问:“李爱玲,你很早就知道刘冠喜欢侵犯下属了吧?”

  李爱玲看向窗外,不回答。

  “我听周彦说,刘冠的摄像头和内存卡在你梳妆台抽屉里,你看过录像内容没?知道刘冠是怎么折磨她们的吗?”

  对方依然不回答。

  有警察在旁边,李爱玲现在说出的每句话都可能成为证据,不理陆灿很正常。陆灿知道,可仍忍不住质问:“和这种人渣住在同一屋檐下,你不觉得恶心?帮他做伪证的时候,你想没想过有天会遭到报应?”

  这句陆灿不指望她能回答,只是心里堵着一口气,单方面发泄情绪。

  李爱玲却忽然开口:“你知道我女儿多大么?”

  “?”

  “八岁,刚上二年级,”李爱玲说,“她需要爸爸,需要一个健全的家庭。而且如果被同学知道她父亲是□□犯,人言可畏,她这辈子走到哪都会被指指点点、抬不起头!你问我想没想过会遭报应,那我也问问你,你考虑过一位母亲的心情么!你知道这件事会对我女儿造成多大的影响么!”

  陆灿越听越觉得这人不可理喻。难道她的女儿是块宝,需要健全自尊的生活,其他女孩就不需要吗?

  秦媛媛、温莎包括每一个被刘冠侵犯的女孩,曾几何时也是某个人的女儿,她们出事,她们的母亲难道不难过?

  可站在李爱玲的角度,她的动机又很正常。为人父母,自私一点只考虑自己孩子乃人之常情。古往今来,能做到大义灭亲的从来都在少数。

  见陆灿没说话,李爱玲以为他动摇了,趁机劝道:“老弟,看在我女儿的份上,帮刘冠签一份谅解书吧,我可以支付让你们满意的价格。尤其是秦楠!他好像挺缺钱的,如果他能签谅解书,我不仅给钱,还可以把他父亲接到城里来治病,你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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