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2 / 2)
但是他上车时突然转身,目光正迎向我,我呆住了——那墨蓝色的西装,英俊沉着的面庞——仿佛镜头在一格格凝固,或者药液中逐渐浮凸黑白照片:这是蓝剑!
他没有改变,还是骄傲坚毅的眼神,还是轮廓分明的下巴,还是似笑若怒的唇角,还是一丝不苟的风度——至他对颜色的偏好也没有变:那一点墨蓝被他演绎到极致。
很多年以后,甚至在我临终的那一刻,都在回味这次重逢,想明白它之于我的意义,但是我不能够明白。
我紧紧抓住自己胸前的衣服,缓缓地向后退,退到不能再退,脊背贴到了玻璃门——那旋转的玻璃门,恍若有风,清澈的玻璃上映射出一个陌生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嘴唇失血,失魂落魄的样子,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勉强定了定神,仔细看得更清楚些,原来那个女子,就是我自己。
在这个时候,我还能想起一些旁的事情,比如,我为打发无聊的时光,看的香港肥皂剧。
有一部叫作《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里面的女主人公白素素说:“有时候,有些人是你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无论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你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他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在哪儿,他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你以为自己可以一笑置之,但是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那个白素素开了个酒吧,叫做WatingBar。
我没有忘记蓝剑,原来一直挣扎都是徒劳。
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多年以前,在喧闹炎热的露天舞会上。他高雅出尘的蓝色身影,让我对以后的生命心生迷茫。那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是我人生的转折,是我可以回味永生的记忆。
我心痛得几近窒息,公文包被紧紧抱在胸前,连呼吸都快抑制。可是我一直按一直按,仿佛想将公文包按到胸腔里面——只有这样,才可以证明我肉身的存在。
突然,锁骨被什么东西狠狠硌了一下。这清楚的一痛,倒让我有些苏醒,并伸手触摸:原来是脖子上那根白金项链,几乎被公文包压进皮肉里。
那根白金项链,吊着水晶沙漏,和从前一样精巧趣致。我低下头,牢牢握住它,耳边有温柔的言语响起:“沙漏里装的是时间,摇摇它就会忘记所有不快——因为时间是治愈一切的最好良药!”
那是安期的声音。
可是安期,你知不知道,记忆是件太微妙的东西:它或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反复揉搓,甚至揉搓成一片空白,可是,在不经意间,它依旧让我们剧痛——即使用火灼烧、用刀剜割,都不及它的痛,而这种痛,让人刻骨铭心。 ↑返回顶部↑
他没有改变,还是骄傲坚毅的眼神,还是轮廓分明的下巴,还是似笑若怒的唇角,还是一丝不苟的风度——至他对颜色的偏好也没有变:那一点墨蓝被他演绎到极致。
很多年以后,甚至在我临终的那一刻,都在回味这次重逢,想明白它之于我的意义,但是我不能够明白。
我紧紧抓住自己胸前的衣服,缓缓地向后退,退到不能再退,脊背贴到了玻璃门——那旋转的玻璃门,恍若有风,清澈的玻璃上映射出一个陌生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嘴唇失血,失魂落魄的样子,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
勉强定了定神,仔细看得更清楚些,原来那个女子,就是我自己。
在这个时候,我还能想起一些旁的事情,比如,我为打发无聊的时光,看的香港肥皂剧。
有一部叫作《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里面的女主人公白素素说:“有时候,有些人是你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无论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你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他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在哪儿,他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你以为自己可以一笑置之,但是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那个白素素开了个酒吧,叫做WatingBar。
我没有忘记蓝剑,原来一直挣扎都是徒劳。
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多年以前,在喧闹炎热的露天舞会上。他高雅出尘的蓝色身影,让我对以后的生命心生迷茫。那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是我人生的转折,是我可以回味永生的记忆。
我心痛得几近窒息,公文包被紧紧抱在胸前,连呼吸都快抑制。可是我一直按一直按,仿佛想将公文包按到胸腔里面——只有这样,才可以证明我肉身的存在。
突然,锁骨被什么东西狠狠硌了一下。这清楚的一痛,倒让我有些苏醒,并伸手触摸:原来是脖子上那根白金项链,几乎被公文包压进皮肉里。
那根白金项链,吊着水晶沙漏,和从前一样精巧趣致。我低下头,牢牢握住它,耳边有温柔的言语响起:“沙漏里装的是时间,摇摇它就会忘记所有不快——因为时间是治愈一切的最好良药!”
那是安期的声音。
可是安期,你知不知道,记忆是件太微妙的东西:它或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反复揉搓,甚至揉搓成一片空白,可是,在不经意间,它依旧让我们剧痛——即使用火灼烧、用刀剜割,都不及它的痛,而这种痛,让人刻骨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