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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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服被树丛刮坏了,鞋子走破了底,便猎些山中野物拎到最近的小城镇里去卖掉,换一身新的——仍是民间粗制的普通东西。

  然后又披星戴月冒风冒雨地上路了。

  从前,“他们”安排她的命运,是要她到绫罗遍地的皇城里去做锦衣玉食的皇后,住进帘幕重重的宫宇,琳琅满身,荣华满身。

  还有个事事依顺的皇帝来宠她。

  ——她不要那样的生活。

  天日将出了,姑娘在森林里醒来,叶影斑斑落在脸上,有一种触人心弦的美。

  这种美是世间少有的。

  它与皮囊无关,渗进了魂魄里。

  它是属于生命原本的力量,生机勃勃,永不屈服。要找这种美,需要去看的不是繁华城市里脂红衣香的女人,而是森林间自由奔逐的野鹿、苍穹里向着太阳飞去的枭鸟。

  那是生命所具有的原原本本的美,从眼睛里透出来。

  -

  天涯城其实不是一座城,只是天涯而已。

  没有人住在天涯城,也从来没有人从天涯城回来。

  世人都说天涯城是在天下的最西边,只要一直朝着太阳落下的方向走去,也许便到得了天涯城。

  阴雨微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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