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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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相识在她去上海的第一年,佩玉学校的庆典上。赫伯特作为嘉宾发言,他在人群里一眼看到她。彼时赫伯特追求她,她不接受。后来他追到北京,她避而不见。第二年春节她再去上海陪女儿,赫伯特居然以研究之名留在学校未走。他再次追到北京,远远地看着她,为了她的名节。

  后来她搬出戚府,赫伯特总算约到她。在六国饭店的房间里她终于就范,带着对明钊多年来背叛行为的愤恨。赫伯特猛烈的动作将她心中经久郁集的愤懑撞击出来,她哭着对他说出自己所有的委屈。

  “让我照顾你!”他说。

  当天她就随他登上南下的客轮。

  “进屋吧。”戚明钊终于说。

  戚明钊奋力洗刷自己,他刷了两遍牙,把手兜在口鼻上,细闻自己呼出来的气息,他怕自己有老人味,被樨蕙闻到。

  在床上,他很努力,竭尽全力。

  “小心身体。”苏樨蕙说。不同的人种在能力上差异悬殊,同样的年纪,表现截然不同,六十岁的赫伯特亦胜过青年时的明钊。

  桥归桥,路归路,他们终究走不到一起去。那个男人出身名门、牛津大学的博士、东方文明的专家、博物馆馆长。樨蕙提到他时掩饰不住骄傲。他拿什么跟他比?那人体力比他好,樨蕙不说,他感觉得到。遑论那美国人,即使樨蕙,她的阅历见识、周身的气度他亦比不上。九年,她脱胎换骨,好上加好。

  他去十年前买下的安置妾室们的四合院,院子破败不堪,里面挤满了人。人们从屋子里涌出来打量他。他猜这些人中至少有一半跟他有血缘关系。比樨蕙小十岁的凤喜看上去居然比樨蕙老十岁,容颜老去。十年,他不曾照顾她,他愧疚。床上的凤喜味同嚼蜡,她从来就比不上樨蕙,差得远。这是他的归宿,他心有不甘,因为他不爱凤喜。从来就没爱过,凤喜是他和妻子赌气的产物。

  他朦朦胧胧睡去,凤喜穿衣下床走到屋外。“为什么陪他?”他的庶子问。“不是为了钱,谁会跟他在一起?一身老人味!”那怨毒的口吻他很熟悉,像极了他曾经对佩玉。她不知道他没钱了。

  “听说他败光了所有积蓄,为找回那女人。”

  “是吗?”

  他穿衣下床离开,凤喜虚拦了几下,他们不需要他,他是累赘!

  萧瑟的秋风里,他栖栖遑遑地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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