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桑 第78节(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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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头一天,聂婆子到城外递铺拿邮袋,就看到了金毛和陆贺朋陆先生。

  傍晚,邹旺也赶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四个人启程,赶往项城。

  中午前后到项城,下午,陆贺朋就将状子递进了项城县衙,状告顺风在项城的派送铺前掌柜赵大有侵吞帐款。

  案情简单明白,赵大有辞了顺风派送铺掌柜的活,投到四海通达前,手里还收着顺风家七八天的小报钱,以及寄信款项,不多,一共才二两银子。

  可赵大有之前签字画押按手印,签过一份契约。

  契约里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是辞工不做,须得在十天内,到递铺清交代收的钱款,十天内没去清交的,之后,每隔十天,这欠的钱,就翻一倍,从腊月辞工到现在,算整数,也有五十天了,去掉十天清交期限,这二两银子,也翻了四翻,成了三十二两银子。

  项城县令对着陆贺朋这位明显极精刑名、见识不凡、来历不凡的告状人,这案子又极其清楚明白,当时就判下来了:赵大有须按契约赔银子给顺风。

  赵大有却极其光棍,梗着脖子,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三十二两银子赵家拿得出。

  赵大有从接手做顺风派送,接着从顺风到四海通达,这几个月赚的银子,加上到四海通达给的赏钱,没有三十两,小二十两是有的。

  可赵大有舍不得!

  而且,凭啥?

  不还钱就得戴枷示众,三十斤的枷,枷十天。

  赵大有年过五十的人了,一辈子没干过重活,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三十斤的枷,别说十天,五天他都难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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