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做大佬[穿书] 第24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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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宏志嘴唇张了张,最终选择了沉默。他撇开眼,自觉已无法再面对顾南舒。

  没等顾南朔开口,崔母便等不及说:“你们之前提离婚,我们答应了。现在就去民政局把手续办了吧。”

  顾南朔摇头:“不急!”

  “怎么?反悔不想离了?”

  听到这句,崔宏志眼皮跳了一下,脸上露出希冀。

  顾南朔一秒打破他的幻想,“离!当然要离!但是,离婚之前,总得先把财产分割清楚。”

  在场所有人愣住。崔母更是一脸懵逼:“财产?”

  崔父明白过来,“顾南舒没工作,嫁过来五年都是我儿子养她,我们没问你们要她这五年的开销就不错了,你们还想分我崔家的财产?”

  “我们不要你崔家的财产,只要崔宏志的财产。”顾南朔又搬出了那本《民法典》,“法律有规定的,结婚后,不论是丈夫的财产,还是妻子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半分。如果其中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顾南朔指着崔宏志:“他让我姐给他背黑锅三年,又出轨三年,都属于重大过错。还有这个!”

  一张纸拍在桌上,正是几天前崔宏志亲自书写的“保证”。

  “他自己承诺的,已经去有关部门公证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崔父崔母半信半疑,但好在二人虽文化不高,常用字都认识,一人拿起《民法典》,一人拿起公证单,又再彼此交换,看完后,沉默良久。崔母锤了崔宏志一拳,“你疯了居然写这种协议?”

  崔父更无赖,将《民法典》和公证单扔出去:“我不管你们什么婚姻法,什么公证单的,离婚了还想分我们家的财产,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行!”顾南朔将书跟公证单收回来,“那咱们就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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