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厂长 第115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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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嫂,开演了,我们是第一次看,你先别说,让我们看看。”顾主任打断了她。

  余思雅明白了,顾主任这是不想被剧透,连忙说:“谢谢婶子你给我们介绍这么多,咱们一会儿有不懂的再问你啊。”

  大妈便安静了下来,大家站了一个多小时,从头到尾将这场戏给看完了。

  第二场戏也非常典型,而且在这个时代有些超前,讲述的是一个女孩子小玉被同村的一个混混调戏了,父母和村里的人都觉得她不清白了,让她嫁给混混,她不愿意,但拗不过父母长辈。然后就这么嫁给了混混,婚后,婆婆虐待,混混一旦喝醉酒就对她拳打脚踢。十冬腊月,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洗衣做饭喂养牲畜,还要上工干活挣工分,真是干得比牛还多,吃得比鸡少。

  直到妇联的同志走访发现了这种状况,批评了她的家人。但没用,等妇联的同志走后,她迎来了更多的拳头脚踢和责骂。后来妇联的一个小干事第二次来走访,知道这个情况后,向她普及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并且说她的婚姻属于包办婚姻,本来就不合法,鼓励她离婚摆脱掉这个恶魔一样的家庭。

  最终小玉在小干事的帮助下,终于鼓起了勇气,提出了离婚,总算摆脱了混混,过上了新生活。而混混也在一次偷鸡摸狗中被人打断了腿,成为了残废。

  看完这场戏,余思雅有点佩服王书记了,他胆子可真大。这个故事稍微不注意就会引来社员们的反弹,毕竟这会儿大家的观念就是,媳妇就该伺候公婆男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估计是这出戏将小玉演得太惨了,生了女儿,躺在床上,没人搭理她,更别提做月子了,还得她从床上爬起来,自己收拾床铺,喂养孩子。生完女儿的第二天就被骂赔钱货,然后被赶下床干活。

  她的凄惨遭遇,引起了不少妇女的共鸣,同时混混不做人,是个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酒鬼,兼之他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小玉,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大家对离婚这件事的反感,让大家对混混一家的恶有恶报喜闻乐见。

  只能说,写这个剧本的人拿捏得非常好,既科普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这个法律,又没引起村民们的反弹。

  顾主任一行跟村民们一样看得意犹未尽,感概地说:“余厂长,你们公社的节目做得很精彩嘛。”比他在省城大剧院看的戏都有意思。

  余思雅笑着说:“全赖王书记组织得好。”

  说曹操,曹操就到。

  王书记跑从人群中跑了过来,目光在顾主任四人身上滑过,笑着打招呼:“胡秘书,余厂长,这几位同志是?”

  其实他早接到了风声。毕竟乡下小地方,来两辆小汽车,那可是新鲜事,早有人通知王书记了,王书记也打听清楚了,对方是余思雅和胡秘书亲自陪同过来的客人,正在看戏呢。

  为了不打扰对方看戏的雅兴,他特意拖到戏演完了才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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