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观察笔记 第156节(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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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琅摇了摇头,“司法道上除了《大明律》,还有君王的良心。”

  杨婉一怔,“这句话是谁教给你的。”

  “厂臣。”

  说完转身道:“我去听阁臣奏事了,你就在次间坐着,御医来看过之后,你让他暂候,我过来亲自问。”

  他一面说一面朝前面的明间走,走了几步又回头道:“姨母你不得再难过,听到没有。”

  “听到了。”

  ——

  她不光听到了易琅的话,她还听到了与历史相反的声音。

  但她并不确定,这是因她而逆转的声音,还是原音即如此。

  易琅写给邓瑛的《百罪录》当中并没有伪造遗诏这一条罪名,事实上,连伪司礼监伪造遗诏的这一段史实都没有。何怡贤被处置的罪名是贪墨国财,真正让邓瑛遭受凌迟酷刑的罪名是‘谋害宗亲’。这条罪名极其刻意,刻意到后世甚至找不到史实与它印证,只能从皇次子之死,去侧面

  猜测。

  《明史》上记载,皇次子死于遗诏颁行之前,然而此时至遗诏颁行,皇次子并未病故。

  《明史》上这一段错漏记载所对应的正是三司会审的时段,这并是历史上邓瑛的死劫。

  但是,如果这不是邓瑛的死劫,那么最后的死劫在什么地方?

  杨婉想到此处,背后不禁生起一阵恶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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