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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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申愣住:“你叫谁二小姐?”

  他脑子里闪过一丝念头,转瞬即逝。

  小语不明就里道:“二小姐就是我家小姐,哦,就是陆姑娘。我称呼二小姐称呼惯了,你们应当都叫她陆老板吧?”

  叶申还想再问些什么,但小语已经匆匆进屋去沏茶了。陆馜以为是客人出来招呼,没想到是叶申。

  叶申就将本想提醒陆曼笙的话告知了陆馜,陆馜也晓得重要,都细心地记了下来。叶申思考半晌,还是开口问道:“馜儿姑娘,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当年来恒城时,有没有路过埔村?”

  陆馜听他说起这些旧事就来气:“哎呀,自然是路过了的。那会儿姑娘还在路上发着烧呢,进不了恒城只能在埔村留宿,连水都抬不到。最后无法,我们只得让那村子里的混混去抬水,那混混还不要银两,偏要姑娘的银梳子。

  “那银梳子不值钱但是我家姑娘的心爱之物,二爷你说这混混欺不欺负人?好在那人最后送我们出了村子,也算良心发现了,那银梳估摸早就被他当掉了吧……”陆馜之后说的话,叶申都听不见了,他匆匆起身离开。

  等他走出南烟斋、回到叶公馆时,脑海里依旧是那句:“那混混还不要银两,偏要姑娘的银梳子。”

  叶申拉开抽屉,拿出一个木盒,小心打开,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枚雕刻着蝴蝶花纹的银梳,没有什么陈旧的痕迹,似乎被主人精心妥帖地收藏着。

  叶申心里的情愫无法遏制。

  原来,给他金疮药的二小姐就是陆曼笙,问他姓名的人也是她,期待与他再见的人也是她。

  可自己却因那卑微的自尊,硬是生生错过了。

  当年,就是从陆曼笙问他名字的那刻起,他第一次晓得被人尊重的感觉,往后再艰难时也没有舍得当掉这个银梳。

  叶申握紧了银梳,眉眼弯弯,露出笑容,自言自语道:“真是有缘分。陆曼笙,原来是你啊。”

  今年恒城的寒秋比往年来得早,百姓们早早就开始置办起中秋节所用的物件。南烟斋的生意也比往日要来得好,可是陆曼笙最近很是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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