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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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初六,三法司当堂会审兵部尚书项忠与武选司郎中姚璧,接受内侍司礼监太监黄赐的贿赂,在京师选兵时,暗箱操作,将黄赐的弟弟黄宾选为了江西都司指挥使的案子。

  这个案子牵扯人数甚多,按理说怎么样都要审个好长时间。而且项忠当场抗辩,反驳说自己与黄赐毫无私情。

  但就是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当日就被左都御史李宾定罪,确认了这一干人等确系利用各自在军中的实权,私相授受,卖官弻爵。项忠更是被指私通内廷近侍,居心不良。

  李宾将定好的罪名写成奏折,经由内阁,递交给了皇帝。

  六月初九,公审后的第三天,朱见深下旨,将项忠削职为民。项忠之子项绶贬至湖广九溪卫。姚璧被贬广西思明。黄赐降为长随,往南京司香。其弟黄宾削职为民。兴宁伯李震降为左都督,发往南京“闲住”。守备靖州指挥使庄荣降为指挥同知。甘肃参将都指挥同知刘文降为署指挥使。(注释2)

  其余一干人等,也都被降职的降职,罢官的罢官。

  项忠在朝中经营了三代的人脉势力,被彻底瓦解。从他称病拒绝上朝,到彻底失势被贬,前后连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

  其中,除了一开始秘密揭发黄赐的情报来自东厂校尉,而黄赐本人因为是内侍,这一点也让人无可厚非。

  至于弹劾项忠和姚璧的折子,是监察司的监察御史冯贯和左给事中郭镗联合上的。二人都是谏官,与厂卫并无瓜葛。

  之后所有的抓人,审案,结案,都是由三法司执行,没有丁点厂卫的势力和人马介入。

  而最后朱见深下旨宣布他们每个人的处理方法,也是通过给事中的。

  刑案重归三法司,下旨必经六科,奏本必经内阁——皇帝用内阁联署呈上的折子上的句子,狠狠打击了联署牵头人项忠的脸。

  “星海汇”的包厢内,万达和好不容易从书山文海里解脱出来的邱子晋先到一步,讨论起了这些日子的案情。

  “没有证据也能这么判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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