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

  我猛然听见那个女人加快了脚步,她好像害怕我一样匆忙地前行,步点完全混乱,屁股来回扭动,性感的裹着黑色丝袜的小腿晃个不停。

  我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沉重、急促的呼吸声吹响欲望中那迫切的进攻号角……

  夜猫(九)

  那夫急切地想见见Summer,但是时间没有定下,他的注意力目前全集中在那三份备案上,每年总有这样几个案子让他无比兴奋,精神高度愉悦。

  大哥的底细,从线人那里已经了解到一些。很仗义,不吝啬小钱,颇得兄弟们推崇,只是好色,有好几个女人。昏迷的这个,并非大哥的最爱,最爱的金丝雀高高挂着,肯定不舍得让她碰粉儿;昏迷的这个,也不是最忠诚的,偷钱偷男人。

  "只是下手太狠,"那夫到今天依然清晰地记得大哥的这段话,"不管这是不是我的女人,最起码她是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有点良心的,谁他妈的敢下毒手,就他妈在路边,总共离开我不过半小时,脖子两边大片的青,身上挠得到处都是大口子,像用玻璃茬儿使劲剌的……"

  联系到案件本身,如果单从受害者身体状况考虑,很有点SM的意思;但有虐待倾向的作案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地将受害者转移到室内进行,时间、方式都可以得到控制,才会产生极大化的满足。

  可实际上,不管大哥的女人,还是宁队长的案子,作案时间都不过20分钟左右,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既要完成强奸,又要产生这些伤痕,恐怕不但是老手所为,而且势必是因为遭到了非常顽强地抵抗,如果这种推论成立,将彻底否定宁队长提到的"顺奸"的想法。

  不过,还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按照犯罪心理学来分析,一旦遭到反抗时,作案人往往会先采取暴力手段制服被害者,为什么只有抓痕,而没有任何殴打的痕迹呢?

  思索了半天,那夫突然得出这样一个大胆的假设--

  作案人应该是一个有明显虐待倾向的惯犯,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做保证,他通常选择突袭受害人,死掐住受害人的脖子,令其窒息然后转移地点,但由于受害人的挣扎与呻吟制造了太多声响,作案人以为行迹暴露,想仓皇逃离,没想到却被受害人死死纠缠,在挣扎的同时抓伤了受害人。

  这样既包含了受害者身上的所有要素,又囊括进了阿夜这样瘦弱男人的嫌疑,连袭击孕妇似乎也合情合理,还可以解释为什么警察没有从死亡的受害者身上提取到有效的证据比如精液的疑点。

  可话又说回来,既然发生了争斗,而且是激烈地争斗,为什么没有作案人的血迹、头发等线索呢?为什么宁队长说他们发现的作案现场的痕迹不像争斗遗留的呢?有没有另外的可能?比如顺奸?又或者--

  从宁队长的那起案件来说,猫石公园的现场只是抛尸现场,而不是第一现场;大哥女人的案件是第一现场,但由于那孕妇体质较弱,没有多少反抗能力,所以,作案人始终没有留下痕迹,但如果真是这样,作案人为什么在短短时间内就丢弃大哥女人呢?因为对孕妇毫无兴趣?因为误以为那女人已经死了?还是被什么目击者意外撞破?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