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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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休闲时装到私人高定,它们分头狂奔在截然不同的路线上,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仅摘掉了吊牌的新衣。

  即便靳晨确实是戚明雨见过最适合穿白衬衫的男生,但那几百件熨烫整齐而且不重样的纯色衣物确实让人头大。

  “怎么了,自己挑阿。”靳晨倚在门边随手摆弄着抽屉里的腕表,语气闲适。

  戚明雨轻啧一声,敛着俊秀双眉反问:“敢情你小子每天起床穿衣服之前,都得先玩一阵子《奇迹晨晨》是吧?”

  第31章

  和靳晨一起离开洲山墅时, 戚明雨身上穿着他的一件宽松卫衣。

  干净的米白色,被人熨烫得柔软又整齐,而且一路上都能闻到领口上那股子清新的柑橘味。

  甚至让向来偏爱深色系的戚硬汉觉得, 自己也化身成了像衣服主人一样干净又精致的小男生。

  戚明雨选定吃晚饭的日料店在一家百货商场的顶楼。

  这会儿不是正经的饭点,不需要排队, 因为刚好是本日进店的第一百桌客人, 还随餐赠送了一只垂耳兔的玩偶。

  “你拿着吧, 我可不喜欢这东西。”付账时, 戚明雨笑着避开了店员递来的毛绒玩具, 硬推到同行少年的怀里。

  “我就喜欢了?”

  面对颜色粉嫩、造型可爱的兔子, 靳晨的语气也诚实地透露着嫌弃。可即便如此,他也不好意思当着店家的面丢掉,只能先提在手里。

  霓虹初上, 商场到了客流高峰期, 为了避让开拥挤的电梯, 两人选择步行下楼,刚好路过一处小型的娱乐场所。

  刚才吃饭时,靳晨坐在靠近内窗的座位上,全程就被对面这片闪烁的蓝红灯影吸引着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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