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不起的老公,我不要了 第18节(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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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办妥后,李兰芬正打算与闫圳告别时,她收到了一条工作消息。确认了几遍后,她疑惑地向闫圳询问:“闫总,我刚收到一份正式的律师函,是给您的,是关于离婚诉讼的,这事您知道吗?”

  闫总已婚,她当然知道,当年去找闫太太签结婚协议的人选就是她指定的。现实中,李兰芬只在一个记不清是什么的年会上见过闫太太一面,挺漂亮的一个人,跟闫总挺般配的,除此,别无印象。

  闫总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律师团的介入,李兰芬可以肯定,闫总只结过一次婚,那现在发律师函闹离婚的这位,应该就是那位闫太太了。

  眼见闫总脸色变了,比刚才面对那位姓邢的肇事方还可怕,在她愣神之际,闫圳问:“哪呢?”

  “哦,原件在公司。”

  闫总皱眉看她,李兰芬马上领悟:“我马上让他们传一份电子版的过来。”

  这下李兰芬走不成了,上了闫圳的车,待内容传了过来后,她把平板递给了闫圳。

  闫圳最终没接,他说:“你看看,是个什么意思?”

  李兰芬收回手,戴上眼睛认真看了起来。稍许她道:“是一个叫如运的律所经委托人,安,拙,就是闫太太发过来的离婚诉讼通知书。”

  李兰芬说完,没人说话。这件事不同于她帮集团办的任何一件,这是闫总的私事,但以闫圳所处的位置,严格来说跟他有关的事都不算私事,比如这桩离婚案子,要涉有到的财产分隔问题就不是小数目,虽有离婚协议在前,但对方如果贪心不认,这官司还是有的打的。

  “如运?你知道吗,哪家的?”静了许久后,闫圳抛出了第一个问题。

  李兰芬有点为难:“我也没听说过,据我所知,海市没有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律所不知名到根本轮不到她来关注。

  但李兰芬觉得这不太可能,与闫圳这样的人打离婚官司,怎么可能不找个响当当的大所,一般的小所不敢接也接不住这样的官司啊。

  “查。”闫圳发布了命令:”查负责人是谁,查合伙人,我倒要看看是谁疯了,管接这个案子。““是,我知道了。”

  李兰芬被他半道放了下去,下了车的李大律暗松了口气,得谢谢闫总把她提前放了,车里的气氛实在是太压抑了,看来,闫总并不是多想离这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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