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病秧子冲喜(穿书) 第44节(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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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来了秀色,那未来的命,都要靠自己来搏。她们都清楚,到了顶楼,那便是一件商品,越优秀,那么未来被送往的地方越高。话虽说的难听,但是每次送出姑娘时,陆家主都会派人来问一句愿不愿意,不愿意的话,便再换一个人。要是不想走,便留在秀色,左右秀色养姑娘是养得起的,养一辈子也养得起。

  秀色的规矩温柔,也平等。你想去好地方,可以,只要你够优秀,不去也行,秀色愿意养你一辈子。可秀色是陆家的地方,陆家所在之地,便是泼天富贵,见了这样的世面,没有女子甘于平庸,谁都想往上爬。

  也当是报家主的恩。

  好看的舞,谁都想跳,有时候,单凭一支舞,便可一步登天,弦月不想被弦欢压一头,那是能理解的。

  弦月依旧怒气难消,“妈妈你说这是家主的要求,可是家主根本就未见过咱们,如何钦定她跳的这支舞!”

  “是没人瞧过,可前些日子左相家读书的那位贵公子闯入顶楼,撞见欢娘子练舞,出去后半疯半癫...这事儿可是传疯了,家主自然也知,是以这舞由欢娘子来跳,天经地义。”

  “她...”望着窗边懒于训练的女子,弦月哑了声,确实,这舞由弦欢来跳,再合适不过。

  弦欢懒躺着,绛红色的袍子白狐毛的滚边,更衬得她雪肤乌发,她望着窗外的雪景,如画中人一般,令人见了心神驰往。

  一瞬间,弦月自惭形秽。

  “妈妈,我听说,家主打算将她献给当今陛下?”

  “确有此事。”

  “啧...”可怜的富贵命。

  弦月也不打算与其计较了。

  胡妈妈捏着面纱,小跑着去窗边,“哎呦喂,欢娘子,快快将面纱戴上。”

  “啊,胡妈妈,好烦哦,你挡住我了。”顾欢不耐烦地趴着,指尖从盆景上摘了枝梅花扔下去,胡妈妈往窗下一看,下面停着个上乘的轿子,家主才撩开帘子下轿,她心道不好,连忙将窗户关上,“小姑奶奶,那可是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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