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病秧子冲喜(穿书) 第37节(1 / 7)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顾欢捏了捏额角,有些暴躁,“所以,现在有没有人来跟我解释一下,到底是什么情况?”

  顾雁与晁胭儿对视一眼,各自哼一声,坐在了椅子上,一言不发。

  顾欢:“......”

  真好奇这两人是怎么聚在一起,竟然能说得上话。

  “欢欢,你必须走。”

  唐笑年终于开口,可能长时间没说话,他的声音有些哑,“因为真正的陆砚生,早就死了,而你自以为的‘陆砚生’,图谋不轨,居心叵测。”

  “所以,你必须要跟我们走。”

  顾欢整个人如遭雷击,唐笑年说的每一个字她都能听得懂,怎么连起来,就不是人话了呢,“什么叫...真正的陆砚生?”

  “欢欢,你记得我回长安时,襄州知府郭礼托我将给陆家家主带一封信吗?”唐笑年深吸一口气,接下来他要讲述的真相,已远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他要好好想想,该怎么跟顾欢说,她才能接受。

  陆家乃是钟鸣鼎食之家,十分讲究礼仪规制。替知府送信那日,陆家家主陆苻生十分和蔼,不同其他商人般刻薄,他很热心地留他过夜,推脱再三,他只能住下。

  他用惯烛火,可当小厮替他掌了夜明珠时,他便问是否能更换,小厮却道:府中无火,主子下人皆用明珠。

  怨不得是富贵人家...他也不为难小厮。夜间如厕时,走廊上都没盏灯,都是夜明珠,他便用自己随身携带的火折子照明。

  夜间守班的小厮跑过来,提醒他熄了火折子。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从那人的眼里,看到了恐惧。

  听到这里,顾欢插嘴,“陆砚生一向爱用夜明珠,这事,雁雁应该也知道吧,有什么稀奇的?”

  顾雁却摇摇头,“只有陆砚生一人惯用,以前陆伯伯家里,还是同寻常百姓家,一应用灯火。”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