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病秧子冲喜(穿书) 第16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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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砚生真有本事,小小年纪运筹帷幄,将陆氏冠了整个大梁。她一直很好奇,陆砚生生活的乐趣到底是什么?

  平日不是工作就是工作,最大的乐趣,就是修剪院子里堪称景致完美的牡丹花。

  他按部就班地就寝,起身,用膳,像是被安装了设定的机械人一般。

  说曹操,曹操便到,隔着远远的,她就听见“少主”二字。

  顾欢眯着眼睛,瞧着乌泱泱从阶台上下来的人。远远看不清面貌,她知道生人也多,索性托着下巴,慢慢等那群人走近。

  陆砚生一眼便看见马背上绿色胡袍的顾欢,她支着下巴,悠闲地望向这边。他遣停众人,由得长云将他推上前。

  “看什么呢,阿欢。”

  “我啊,我在找哪个是你啊。”

  陆砚生轻笑出声,“你知道我要来?”

  顾欢答非所问,“陆砚生,你有没有什么很喜欢的事情,譬如说射箭骑马之类的,我真的很好奇。”

  “能做是一回事儿,想做是一回事儿。”

  啧,差点忘了,他身残志坚。

  像他那样的人,单单是坐在那里,就足以媲美满园春花颜色。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陆砚生天之骄子,惊才绝艳,与他相处,很难会联想起来他是一个残废。

  就连顾欢自己,都常常会忘记这件事情。所以方才问出那句话时,并没有加上陆砚生是个残废这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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