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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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开庭之前,余白又打过一个电话给她,是为了民事赔偿的事。

  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而精神或者名誉损失难以衡量,并不在此列。就算最终获得法官的支持,赔偿的数额也可能非常低。

  通常情况下,作为律师会建议受害者考虑在庭审之前与被告方面协商一个数字。当然,被告家属也一定会要求受害者出具一份谅解书,并以此争取从轻判决。事实上,对方的连律师已经数次联系余白,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但余白告诉沙伊菲,她还有另一种选择,那就是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董宇航的家人做出赔偿,比如她因为这件事不得不搬家,辍学,并接受心理治疗的费用。当然,这官司会很难打,需要很长时间,就算胜诉,被告还可能不配合执行,最终拿到的钱也不会很多。

  不过,这两项建议,沙伊菲都没有接受。她既拒绝了协商,也没有提出民事赔偿。

  正如她离开的时候所说,她不想再让这件事影响到她的生活。

  最终,董宇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不服提起上诉,还要继续等待二审的结果。

  至此,余白他们可以做的差不多已经结束。这一次担任受害者的代理律师,收费不过几千,却是她挣得最感慨的一笔钱,虽然施害者受到了惩罚,但精神损失不被支持,更没有惩罚性的赔偿,受害者仍旧独自承受着因此而来的结果。

  所幸,这个人是沙伊菲。余白觉得,身负着不动明王的她,有着那一份勇气和倔强重新来过。

  其二,便是万燕的案子。

  警方在刘怡的手机里找到了她与一个年轻男子的合影,这个人与当时所作的模拟画像十分相似。经由万燕指认,他就是高瑞龙。而在刘怡的供述中,此人名叫肖宾,并不是什么马来西亚华侨,而是邻省来的一个务工青年,从前做过酒店服务员,后来通过劳务中介去新加坡一家酒店工作过一段时间,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过境去过马来西亚,搭上了贩毒的上线。而与他交往,被他控制的女孩,万燕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那小子是有些本事的。”刘怡在审讯中这样感叹。

  “什么本事啊?”警察问。

  “现在不是流行那个么,叫什么……PUA?”刘怡皱眉,显出几分老相,“但那些小姑娘就吃这一套呀,他叫她们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

  “她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警察继续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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