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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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姑与书肆掌柜是故交,又因与明黛在制衣品味上不谋而合,一见如故,遂替她做了个引荐。明黛帮书肆抄书,不收钱,只想借阅书肆内的游记和话本。

  “您看看。”明黛抄了一首诗,双手递给掌柜。

  书是要卖钱的,所以并不是会写字都能挣这口饭,还得写的好看,整齐。

  掌柜接过一看,双目放光:“好!好!写得好!”

  他拿去与良姑同赏:“娘子这手字颇有卫夫人之风,细细研磨,又有独特之处,自成一派。”

  老友的痴态令良姑很没有面子,她用胳膊肘捅捅老友,示意人家还等着。

  掌柜当即拍板:“江娘子字好,我们收了,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就算有良姑作保,咱们也得公事公办,抄书有时限,娘子若误了时辰,不仅要不到报偿,还得赔偿。”

  明黛颔首微笑:“应该的。”

  干脆果断,明白事理,明黛的态度,很容易获得好感。

  她第一次上工,按照规矩,给出身份来历,给足押金,便可取书册与纸笔开工。

  有良姑的面子,明黛虽未交差,但可随时在书肆里看书。

  她留了近半个时辰,翻了好些书,方才与良姑和掌柜道别,带着东西离开。

  她一走,掌柜好奇的问良姑:“上我这帮忙抄书换书看的秀才不少,可小娘子还是头一个。”

  “能练出这样一手字,不像普通人家养的出的。”

  “我观她作男装打扮,又遮着脸,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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