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刑笔记 第160节(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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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早上,住在一楼的大哥敲咱家的门,要找你,问我,你叫他控制的那个男人他要直接交到警察局了。”

  “我才知道昨天出了事!问他,你有没有说过,你去哪里了。”

  原来是这样,一楼那个大哥还是挺靠谱的,我现在记性不好,若是我将这事给忘了,那就麻烦了。

  罗素正在检验现场的痕迹,突然他喊道:“林凌,你快来,这是……”我们过去一看,罗素正用镊子,夹着一根极细的东西,棕红色的,那是一根头发……

  而罗素现在站的位置,真是通往阳台的门那处……也就是我记忆中,躺的那处,而这根头发,很长,一眼就能看出是一个女人的。

  我没有办法不去想,那一刻,出现在我脑海之中的情景,一个女人,以头为支点,从门外蹦了进来。

  “哎!林凌,你怎么了,是不是想到什么。”文伟看我的眼神不对,就问道。

  “啊!没什么,太荒诞了。”我含糊其辞的说道,这事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的,在场的都是信奉马克思唯物主义的人民公仆,包括我也是,虽然有点恐惧,但也是不会相信那是真实的。

  “文队,林队,已经做好现场痕迹检测了。”一个警员走上前来,手里拿着相机说道。

  文伟点头说道:“尽快将照片洗出来。”

  这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看向了阳台,窗户是开着的,也就是说,夜里那阵,我并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但是,玻璃胶呢!到底是怎么弄开的。

  “罗素,有没有什么东西,能不着痕迹的弄掉液体玻璃胶。”我看着窗户问道。

  “液体玻璃胶,通过化学反应的话,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罗素欲言又止。

  “但是什么?”我又追问了一句。

  “能够凝固后的液体玻璃胶不着痕迹的弄掉的化学药品,是一种危险品,叫做七氯三氧化二胺酸,国家明令禁止,除非用于科学研究。”罗素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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