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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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又添了一句,你别让它孤单太久了,它有灵性,会想人。

  她说,小初走了,也好让它陪陪你。

  我看到谢宸旻黑色的瞳孔漫无目的地向外望着发愣,然后转向了手边的招财。

  招财看着他,哈着舌头,脑袋一歪。

  他说,哦。

  招财是会想人的。

  到现在它还把进宝趴着睡觉的毛毯藏在窝里,谁也不让动。

  每天迎接谢宸旻回来之后,都会习惯性地把脑袋转向门口等一会儿。

  我记得他把它给我的时候,它还很小。它太聪明了,在陌生的环境里畏手畏脚地讨好着我,生怕再被丢掉。

  谢宸旻说,初,你在等我几年,我就去你的城市。

  你一个人的时候,让这个小家伙陪陪你。

  对了,它叫林招财。

  我想这个家伙会记得我的体温和味道的。在它每个做噩梦的晚上,总喜欢把白色的狗头呜呜地往我胳膊肘里拱。

  我的同事问我单身吗。

  我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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