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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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散兵线形式固守的帝国军已经被切成了成百上千块,到处都是血肉横飞的混战,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战友在哪,也没有人知道战友是不是还活着,唯一能做的只有不停战斗,直到粉身碎骨。

  阵线前方,曾以一己之力斩杀刀狂,被视作最后希望的羊咩咩,也没能改变战局,甚至连稍微“影响”一下战局都做不到。

  羊咩咩的能力太局限了,她拥有两项最适合近身搏杀的能力,但那又如何?人终究是人,一个人不能同时出现在多个地方,分身乏术。

  霍安里森随随便便派遣了两千骑士前来,就算羊咩咩一秒杀一个,两千骑士也能耗她半个多小时。

  更何况,这两千骑士接收了命令,以纠缠和骚扰为主,绝不硬拼,羊咩咩突前,他们就跑。羊咩咩退步,他们就追。像牛皮糖似的黏着她。

  在这种情况下,羊咩咩杀一名骑士至少需要十秒以上,而无限力量不代表无限体力,在鏖战中,她的体力正在一点一点被消耗,一旦耗尽,霍安里森将会亲自出手。

  另一方面,莫谦也处于最前线的位置。

  在此前的行军中,他是唯一一个绝不能死的人,正如他所说,自己等了半辈子等来这个大元帅的位置,可不是来当陷阵莽夫的。

  但现在,这些都已经无所谓了。

  身后既是祖国,这是最后防线,所有人一视同仁,上至大元帅,下至无名小卒,都只是血肉城墙的一部分。大元帅要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身先士卒,用自己的热血告诉所有人: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不过,莫谦虽然已经抱着必死的意志,把自己当做士卒上阵,但教会骑士却并不这么觉得。在他们眼中,莫谦依旧是帝国大元帅,是移动的功勋,斩杀有赏,生擒更是重赏!

  此时,莫谦周围已经围满了十字教会的骑士,他们没有给予莫谦致命一击,而是像猫抓老鼠似的戏弄他。

  一名骑士大步突前,长剑挑落了莫谦的大元帅袍,像宝贝似的抱在怀里,欢呼大笑:“看呐!这是我的战利品!教皇将赐予我啊!!!!!”

  骑士还没炫耀完,莫谦已是反手一剑,大元帅佩剑工艺精巧,削铁如泥,当即破开骑士面甲,在他脸上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

  “哈哈哈!看看这个笨家伙,居然被毁容了!”周围的骑士同伴笑得合不拢嘴,一名条顿骑士长避过莫谦的胡乱挥砍,一拳将他抡在地上,随后抓着他的头发,狞脸笑道,“抢走别人的衣服算什么本事?看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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