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1 / 1)
读完这两本书后,我给阿尔文基金会[1]打了个电话,我猜对了,唐纳德报名的那门课程就是这个基金会主办的。他们能够证实唐纳德·李确实去德文郡的托利巴顿庄园上过课。顺便说一句,那里风景如画。我也去过那里,我原本会说,一位客座导师剽窃某位学生的创意的概率是百万分之一,但是眼前的这两个版本证明事实就是如此。我很同情唐纳德。说实话,他不会写作——他的语言沉闷,缺乏韵律。他使用了太多形容词,对话也没有说服力。在这两点上,艾伦的判断没错。可他不应该遭受这样的待遇。可他当时能怎么办呢?他告诉我,他给查尔斯写过信,但没有收到他的回信。这不惊讶。出版商总是会收到各种各样奇怪的信件,杰迈玛那关它就过不了。她会直接把它扔进垃圾箱。警察不会感兴趣。如果艾伦声称是他把创意告诉了唐纳德,人们会更相信他说的话。
他还能怎么办呢?也许,他可以从常春藤俱乐部的客户记录中找到艾伦的地址,千里迢迢赶到弗瑞林姆,把他推下屋顶,撕掉他新书的最后章节。如果换作我是他,我也许会做出同样的举动。
我花了上午的大部分时间阅读,而我原本打算和露西——我们的版权经理,一起吃午饭。我想和她聊聊詹姆斯·泰勒和《阿提库斯的冒险》。现在已经十二点半了,我想溜出去,在前门外的人行道上快速抽支烟——但这时我想起信件堆上的那封信——拼错我名字的那一封。我打开信封。
里面有一张照片,没有便条,没有寄信人的姓名。我拿起信封,看了看邮戳,它是从伊普斯威奇镇寄来的。
这张照片有点模糊。我猜它是手机拍摄的,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快照店里放大打印出来。你可以直接插入他们的设备,假设是用现金支付,拍照的人会完全匿名。
画面上是约翰·怀特谋杀艾伦·康威的一幕。
两个人站在塔楼上。艾伦站在垛墙边缘,身体前倾。他穿着宽松的夹克和黑衬衫——就是死后被人发现时穿的那身衣服。怀特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只要推一把,一切都将结束。
事情就是这样。谜底揭开了。我打电话给露西,取消了午餐约会。接着,我陷入沉思。
* * *
[1]阿尔文基金会,是英国推广创意写作的一个慈善机构。
侦探的工作
阅读侦探小说是一回事,成为侦探又是另一回事。我一直热爱阅读侦探小说。我不只是编辑它们。我从小到大都把它们当作消遣读物。事实上,我对它们如饥似渴。你一定有过那种感觉:外面下着雨,屋里开着暖气,你全神贯注地阅读一本书。读啊,读啊,感觉书页从指缝间一页页滑过;突然间,你右手那边的书页比左手那边薄了,你想慢些读,但还是忍不住不停地翻啊翻,直到看到那个让你几乎难以置信的结局。这就是侦探小说的独特的魅力。在出场的所有人物中,只有侦探会和读者产生一种特别的、实则独一无二的关系。我认为,这就是侦探小说能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占据特殊席位的原因。
侦探小说完全围绕真相展开:不多也不少。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当你读到最后一页,发现每一个字母i都点上了点,每一个字母t都加上了一横,这与生俱来的魅力难道不让你感觉心满意足吗?这些故事模拟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体验。我们每天都被紧张不安和模棱两可包围,我们用了半辈子时间都在试图寻求解决之道,当我们终于迎来那一刻,发现一切都讲得通了,很可能我们已经奄奄一息。几乎每一本侦探小说都能提供这种乐趣,这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这也是《喜鹊谋杀案》令人恼火的原因。
在我能想到的其他作品中,我们都在追逐心目中英雄的脚步。间谍、士兵、浪漫主义者、冒险家。可我们和侦探肩并肩站在一起。从一开始,我们就有着相同的目标——实际上目标很简单。我们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参与其中,并不是为了钱。不信你去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他几乎从未拿过报酬,虽然他明显手头宽裕,但我不确定他为自己所做的贡献开出过哪怕一张支票。侦探当然比我们聪明。我们希望他们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美德的化身——福尔摩斯抑郁,波洛自负,马普尔小姐唐突而古怪。他们不需要有魅力。看看尼禄·沃尔夫[1]吧,他大腹便便,连从纽约的家中出门都困难,只能定做一把椅子来支撑身体的体重。布朗神父长着一张就像诺福克郡水饺[2]一样呆滞的圆脸,眼睛像北海一样空洞。上过伊顿公学,从牛津毕业的彼得·温西勋爵爷瘦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还故意戴着一个单片眼镜。斗牛犬德拉蒙德也许赤手空拳就能杀死一个人(这或许是詹姆斯·邦德的灵感来源),但他也不是男性楷模。事实上,H. C.麦克尼尔描写德拉蒙德时,一语中的:“幸运地拥有令人愉悦的丑陋外表,让人立刻对它的主人产生信任。”我们不需要喜欢或是钦佩我们的侦探。我们紧跟着他们,因为我们对他们有信心。
综上所述,我都不像是一名合格的调查员。且不说我完全不够格,我可能还没有那么优秀。我已经在竭尽全力描述我见过的每一个人,听到的每一件事,还有最重要的——我全部的思考。遗憾的是,我身边没有华生、没有黑斯廷斯、没有乔伊、没有邦特、没有路易斯。[3]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事无巨细写在纸上,其中包括这样一个事实:直到我在打开那封信,看到约翰·怀特的照片之前,我发现自己毫无进展。事实上,在更加失落的时刻,我也曾扪心自问:是否真的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遇到的部分难题在于,我试图破解的这个谜案,既没有规律,也没有形状。如果艾伦·康威也能像对待马格纳斯·派伊爵士那样,帮忙描述一下自己的死亡经过,我相信,他会向我提供各种各样的线索、记号或是暗示,指引我前进的道路。例如,在《喜鹊谋杀案》中,花圃里的掌印、卧室里的狗项圈,还有从壁炉里找到的纸片、书桌上的左轮手枪、手写信封里的打印信件。我也许不知道它们串联起来有什么含义;但至少,作为读者,我深知它们一定有什么含义,不然它们为什么要被提及?而作为侦探,我必须亲自寻找这些线索,也许是我选错了方向,因为可供我破解的线索少得可怜:没有扯掉的扣子,没有神秘的指纹,也没有刚好无意间听到的对话。当然,我手上有艾伦寄给查尔斯的手写遗书,它装在一个打印好的信封里,和我在书中看到的那封信恰恰相反。但这有什么含义呢?他的墨水用完了?如果你读过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你可以非常肯定,虽然侦探未必会告诉你,但他心里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在这个案件中,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返回顶部↑
他还能怎么办呢?也许,他可以从常春藤俱乐部的客户记录中找到艾伦的地址,千里迢迢赶到弗瑞林姆,把他推下屋顶,撕掉他新书的最后章节。如果换作我是他,我也许会做出同样的举动。
我花了上午的大部分时间阅读,而我原本打算和露西——我们的版权经理,一起吃午饭。我想和她聊聊詹姆斯·泰勒和《阿提库斯的冒险》。现在已经十二点半了,我想溜出去,在前门外的人行道上快速抽支烟——但这时我想起信件堆上的那封信——拼错我名字的那一封。我打开信封。
里面有一张照片,没有便条,没有寄信人的姓名。我拿起信封,看了看邮戳,它是从伊普斯威奇镇寄来的。
这张照片有点模糊。我猜它是手机拍摄的,在街头随处可见的快照店里放大打印出来。你可以直接插入他们的设备,假设是用现金支付,拍照的人会完全匿名。
画面上是约翰·怀特谋杀艾伦·康威的一幕。
两个人站在塔楼上。艾伦站在垛墙边缘,身体前倾。他穿着宽松的夹克和黑衬衫——就是死后被人发现时穿的那身衣服。怀特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只要推一把,一切都将结束。
事情就是这样。谜底揭开了。我打电话给露西,取消了午餐约会。接着,我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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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尔文基金会,是英国推广创意写作的一个慈善机构。
侦探的工作
阅读侦探小说是一回事,成为侦探又是另一回事。我一直热爱阅读侦探小说。我不只是编辑它们。我从小到大都把它们当作消遣读物。事实上,我对它们如饥似渴。你一定有过那种感觉:外面下着雨,屋里开着暖气,你全神贯注地阅读一本书。读啊,读啊,感觉书页从指缝间一页页滑过;突然间,你右手那边的书页比左手那边薄了,你想慢些读,但还是忍不住不停地翻啊翻,直到看到那个让你几乎难以置信的结局。这就是侦探小说的独特的魅力。在出场的所有人物中,只有侦探会和读者产生一种特别的、实则独一无二的关系。我认为,这就是侦探小说能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占据特殊席位的原因。
侦探小说完全围绕真相展开:不多也不少。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里,当你读到最后一页,发现每一个字母i都点上了点,每一个字母t都加上了一横,这与生俱来的魅力难道不让你感觉心满意足吗?这些故事模拟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体验。我们每天都被紧张不安和模棱两可包围,我们用了半辈子时间都在试图寻求解决之道,当我们终于迎来那一刻,发现一切都讲得通了,很可能我们已经奄奄一息。几乎每一本侦探小说都能提供这种乐趣,这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这也是《喜鹊谋杀案》令人恼火的原因。
在我能想到的其他作品中,我们都在追逐心目中英雄的脚步。间谍、士兵、浪漫主义者、冒险家。可我们和侦探肩并肩站在一起。从一开始,我们就有着相同的目标——实际上目标很简单。我们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参与其中,并不是为了钱。不信你去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他几乎从未拿过报酬,虽然他明显手头宽裕,但我不确定他为自己所做的贡献开出过哪怕一张支票。侦探当然比我们聪明。我们希望他们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美德的化身——福尔摩斯抑郁,波洛自负,马普尔小姐唐突而古怪。他们不需要有魅力。看看尼禄·沃尔夫[1]吧,他大腹便便,连从纽约的家中出门都困难,只能定做一把椅子来支撑身体的体重。布朗神父长着一张就像诺福克郡水饺[2]一样呆滞的圆脸,眼睛像北海一样空洞。上过伊顿公学,从牛津毕业的彼得·温西勋爵爷瘦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还故意戴着一个单片眼镜。斗牛犬德拉蒙德也许赤手空拳就能杀死一个人(这或许是詹姆斯·邦德的灵感来源),但他也不是男性楷模。事实上,H. C.麦克尼尔描写德拉蒙德时,一语中的:“幸运地拥有令人愉悦的丑陋外表,让人立刻对它的主人产生信任。”我们不需要喜欢或是钦佩我们的侦探。我们紧跟着他们,因为我们对他们有信心。
综上所述,我都不像是一名合格的调查员。且不说我完全不够格,我可能还没有那么优秀。我已经在竭尽全力描述我见过的每一个人,听到的每一件事,还有最重要的——我全部的思考。遗憾的是,我身边没有华生、没有黑斯廷斯、没有乔伊、没有邦特、没有路易斯。[3]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事无巨细写在纸上,其中包括这样一个事实:直到我在打开那封信,看到约翰·怀特的照片之前,我发现自己毫无进展。事实上,在更加失落的时刻,我也曾扪心自问:是否真的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我遇到的部分难题在于,我试图破解的这个谜案,既没有规律,也没有形状。如果艾伦·康威也能像对待马格纳斯·派伊爵士那样,帮忙描述一下自己的死亡经过,我相信,他会向我提供各种各样的线索、记号或是暗示,指引我前进的道路。例如,在《喜鹊谋杀案》中,花圃里的掌印、卧室里的狗项圈,还有从壁炉里找到的纸片、书桌上的左轮手枪、手写信封里的打印信件。我也许不知道它们串联起来有什么含义;但至少,作为读者,我深知它们一定有什么含义,不然它们为什么要被提及?而作为侦探,我必须亲自寻找这些线索,也许是我选错了方向,因为可供我破解的线索少得可怜:没有扯掉的扣子,没有神秘的指纹,也没有刚好无意间听到的对话。当然,我手上有艾伦寄给查尔斯的手写遗书,它装在一个打印好的信封里,和我在书中看到的那封信恰恰相反。但这有什么含义呢?他的墨水用完了?如果你读过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你可以非常肯定,虽然侦探未必会告诉你,但他心里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在这个案件中,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