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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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大街》的编辑串通一气,抄袭了《每周罪行》的作品呐。”

  回到贝克街后,我一边和福尔摩斯喝茶吃松饼,一边把与那个毫不讲理的主编

  见面的经过讲给他听。在我不在的那段时间,福尔摩斯已仔细地把那篇故事读了一

  遍。

  他说:“这个罗克斯顿·雷克完全就是我华生!他有我的办事劲头,我的推理

  方式,但没我的鄙习。他整个是一个年轻人景仰的楷模,你恐怕不会把我写成这样

  一个人物吧?”

  我表面上不同意他的说法,但内心里却觉得他吸毒厉害,恐怕年轻人的家长和

  老师们是不会赞成树他为榜样的。

  《斯特兰德大街》杂志的头头们均不赞成采取法律手段。他们不希望把他们非

  常保守的读者群吓跑,而且不喜欢巴纳姆的关于炒做即生意的流行观点,于是劝我

  不要理会此事,对《每周罪行》嗤之以鼻就算了。但整个的事情仍让我坐立不安,

  尤其是那些叫“埃德温·卡斯塔尔斯”的一群作者是怎么在《斯特兰德大街》杂志

  的编辑还没收到《印花头巾》的情况下就知道它的情节了呢?当然,我有一个有利

  条件,而且是推一的有利条件:歇洛克·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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