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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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味道好些。酒一下肚,我感到体内的什么东西化开了。

  聚会时,他们告诉你让你酩酊大醉的是第一杯酒。你喝了一杯,便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中,你会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直到喝醉为止。好吧,或许我不是酒鬼,因为我的情形不同。我喝了两杯,心情比没喝之前大为好转,因此,我当然没必要再喝。

  然而,我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考虑是否要喝第三杯。

  不。不喝了,我真的不想再喝了。我这样很好。

  我在吧台上留了一美元,将其余的零钱收起,然后回家。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时,我没想进去。我当然没有要停下来喝一杯的欲望。

  此时,较早一期的《新闻》报应该已经出来了。我要走到街角去买吗?

  不,去它的吧。

  我在前台停了下来。没有留言。是雅各布当班,他正懒洋洋地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玩填字游戏。

  我说:“嗨,雅各布,谢谢你那天晚上帮的忙。帮我打那个电话。”

  “哦,没什么,”他说。

  “不,是帮了大忙,”我说,“我真的很感激。”

  我上楼准备就寝。我疲惫不堪,气喘吁吁。有一会儿,就在入睡前的一刻,我又一次体验到那种古怪的失落感。但我到底失落了什么?

  七天,你戒了七天酒,以及大半个第八天,然后你失去了它们。它们没有了。

  8

  第二天早晨,我买了《新闻》报。一桩新暴行已将金?达基嫩挤出了头版。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一名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年轻住院外科医生在河边大道遭抢后被枪杀。他并未反抗,但抢匪却毫无理由地射杀了他。死者妻子有孕在身,将在二月临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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