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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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们显然已经闻到龙味儿了。

  荒野狼群在这里没有天敌,唯一的天敌还是龙, 但龙怎么会和它们计较, 因此这些年是越发的“膘肥体壮”。

  谢时殷抬手, 吹了一声口哨。

  洛安一怔, 没想到男人还有这个技能。

  不过谢时殷的技能多了去了,他本来就不是出生在文明社会,平日里光是用气势都能压倒一批人,也犯不着唤醒其他技能。

  ……比如吹个口哨训了一批狼。

  谢时殷展开背后的翅膀,往远处看了看,抱着洛安就往一个方向飞去,身后先是悉悉索索,紧随着就是一阵频率极高的奔跑声。

  少说得有几百只。

  洛安都不用回头,就知道背后跟了一群什么要命东西,换个身份换个立场,这简直就是绝命追击。

  大概几分钟的时间,前方终于不再是一味的树杈,而是留出了一片空白,等到近处一看,洛安才知道那是这座树林中央的一个小湖泊,前后连接着银带子一样的水流,在这里聚集成了珍贵的生命资源。

  难怪在荒野上没有看见狼群,水源在的地方才有更多的生命,不是哪个物种都和龙一样有超出自然的能力,生命力还这么顽强。

  谢时殷带着他停下来,几乎是刚落地,腿边就蹭上来一颗大脑袋。

  皮毛顺滑,在月色下泛着细微的光。

  洛安还没被从怀中放下来,但那颗脑袋却好像安着雷达一样,挨着他的小皮靴就蹭了个痛快。

  这是小皮靴不是枯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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