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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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人同志又一次站起身,对着审判长说:“刚才我们已经知道谋杀齐临蕴先生的

  犯罪嫌疑人是一位身穿粉色外套的女子,而被告人当天下午正穿着这一身相同的外套。

  虽然被告经过伪装,没有在摄像机镜头上留下清楚的面孔,但是当天下午,也就是案发

  时分,有一个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亲眼看到被告走进案发现场。现在我将向法庭出示我方

  第二位证人的证言。”

  如果说刚才石安平把我拉作证人进行盘讯是“偷袭珍珠港”的话,那么接下来,法

  庭上举行的可就是货真价实的“中途岛战役”了。

  第三章

  石安平的弟子又站起来,手里拿着一份证人证言,又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朗朗宣读。

  “证人吴阿毛,麒麟集团第三建筑公司第六工程队临时工人,于二○○二年十月起

  在本市河畔路与公元路路口的麒麟饭店建筑工地施工。证人叙述道:今年五月三十一日

  下午我在公园饭店建筑工地的六楼上做工,三点半的时候,我休息了一下,跑到外面的

  阳台上去抽烟。就在抽烟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女子从我们工地门前的小路上走,一直

  走到那边河畔路十三号的后门。后来晚上我看见那边来了很多警车,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几天过后我休息,我的一个同乡朋友告诉我说我们公司的老板被人杀了,还问我知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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