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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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的变故来的十分的快。

  洋人在这个交通并不发达的时代并不多见, 有些人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洋人是何模样,当北平街上时不时就能见到洋人时,就表明这并不是个好兆头。

  街上小贩吆喝声此起彼伏,代表了北平的烟火气儿,在书店买好工作需要使用的笔墨后,千夜看了眼前台的那边, 年过五十的老板正在和一个洋人说着什么, 能听得出老板英语并不好, 口音十分浓重。

  在这个时代,能会英语的属实罕见,大多数都是留洋回国的学生,会说两句英文就能称得上文化人了。

  见老板还在忙住的千夜收回了目光,既然这样, 那就再挑两本话本下次带给云景吧,回想一下,也有时日没见过那个气质如兰的少年了。

  本是找书之时无意间听了两耳老板与客人之间的对话, 却听得眉头也皱了起来。

  书店的人不多,半数以上的人视线都在向这边看,无他,只因洋人生的比寻常人都高大许多,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与周围显得格格不入,意外的显眼,人呐天性就是看热闹,见不得能够听懂这边在说什么。

  这洋人拿了七八本书,话语中透露出不想结账的意思,书店老板正面红耳赤的与他争辩,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千夜不紧不慢的将书本带了过去放在木桌前,微微一笑并没有打断两人的攀谈,只是侧耳倾听着。

  虽然没有制造出动静,但还是很快吸引了两人的目光,老板早对千夜很熟悉,这可是书店的常客,那么有气质的一个大小姐经常来,肯定得记住。

  他客气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洋人保罗.艾伯特给打断了。

  “哦,这位美丽的小姐,你真是太太太漂亮了,请问我能有幸知道你的名字吗?”

  面前的姑娘穿着一身蓝色的旗袍,上面缝制的玫瑰花给她增加几分风情,头发用做工精致的发簪盘起来有了几分成熟的韵味,手上拿着一把木质花伞,再配上这小巧的脸蛋,这正是他想要的中国姑娘啊!之前玩的那几个都没这个正,没想到在这破旧书店还能有这样的机遇,他怎么能放过呢?

  “当然能这位外国先生,我叫千夜,很高兴认识你。”

  很流利的说出了一串英文,让对面的金发男子眼睛更亮了,那种充满侵略性的眼神,就像猎人看见了猎物一样,还是一只小糕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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