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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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监视黑胖。

  没了天子三天两头的无厘头骚扰,黑胖决定搞事业。

  首先要寻找合伙人。

  她把目光瞄准了天叔四殿下,唐宋。

  原著中,唐宋天叔,一点没天叔的样子。

  吃喝玩乐不学无术,顶个大肚子,天天找人斗蛐蛐。

  唐宋跟司命府的七岁小童,斗了几千年,天叔殿下他输了几千年。

  以上,并非病句。

  司命府的七岁小童,便是司命本司,天命笔化身。

  外表七岁嫩童,实则七千岁不止。

  奈何天命笔长得慢,司命也就是个七岁小童的智商,从不让着唐宋殿下。

  甚至有次让唐宋输得只剩内裤。

  原著中的唐宋是个聪明人设。

  收敛光芒,装疯卖傻,嬉笑人生,毫无大志。

  正是这样一个玩物丧志的性格,才保全了自己的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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