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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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吴庆与张爱华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分岐,由于时间还早,张爱华提出去见见刘翠花,她觉得自己意外推迟了做母亲,有一种责任去安慰一个注定不幸的母亲。吴庆却提出去郭局长家拜访,这个建议实在不怎么样,张爱华从不愿意在工作时间外拜访领导。

  协商的结果是吴庆陪同张爱华先探访刘翠花,在探访室,张爱华用女人式的安慰,吴庆却用律师式的安慰,看来效果比较好,吴庆告诉刘翠花,根据刑诉法,你可以放心生完小孩并完成哺乳期,第60条第2款甚至规定还可以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如果这期间你有什么法律上的要求,随时可以致电他,他愿意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刘翠花谢过二位后,表示她现在非常平静,每天能感受到肚子里小生命的活动令她非常幸福。

  刘翠花未出生的孩子最终给带她来了好运,三个月后,法院对刘翠花投毒案作出终审判决:鉴于其认罪态度尚好,积极配合侦破工作,并且有孕在身之现实情况,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且无需要关押在重刑犯区,两年后转为监外执行。

  刘翠花在七个月后顺利产出一男孩,取名刘感恩,按刘翠花的意思是感谢人民政府给予了她重生的机会,以及儿子出生为人的机会,要让儿子永远铭记人民政府比天高比海深的恩情。

  后来还发生过一段小插曲,赵福生的父母知道孩子出生后,曾经来过一次监狱探望,要求把小孩交给赵家抚养,并且改姓赵。刘翠花拒绝了,但还是将小孩抱出来让二老过目,她告诉赵家二老,也许以后她会告诉感恩他还有爷爷奶奶,但是他应该知道的是,他只姓刘,而不姓赵。

  刘感恩在一周岁后被抱回刘翠花娘家抚养,刘翠花每年可以保释七天回家与儿子团聚,这些都是吴庆为她所争取的结果。

  马桂英及朱向发从未探望过一次刘翠花,这个媳妇对他们来说,就象曾经在屋檐上短暂停留的雨滴,也许是蒸发了,也许是流走了。

  在吴庆的坚持下,张爱华陪同他走进了郭峰的家。吴庆一进门就直截了当说:郭局长,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可以在五天内找回杯子。

  吴庆的分析是这样的:目前据知有意向收购此杯子的人是韩天琉璃厂的老板台湾籍商人韩冬。而据吴庆的感觉,这几天一直有一部车在跟踪他,土司洞击倒他的人,便极有可能是此人,眼下要挖出此人找回杯子,可以做做韩冬的工作,争取到他的配合。然而韩冬此人虽然胆心,对杯子的渴求度也是极高,让他百分之百配合恐怕会出意外,必须设计如此这般。

  郭峰频频点头,张爱华虽然心存疑虑,见吴庆说得有板有眼,也就抱着姑且一试的想法了。

  韩冬很意外地在一大早接待了这几位访客,诚恳地接受了郭局长的恳切要求,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全力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并且出示了昨晚从信箱中取出的一封信,这封信证实了吴庆的计划,信是电脑打印的,上面仅有两行字“杯在我手上,出价两百万,有意请在窗台摆出一盆花,我会再与你联系。”

  郭峰看完信后问他:花盆摆出去了吗?

  韩冬摇摇头说:没有,因为我对此信感到怀疑,能得到此杯的只有吴先生,而他并没有必要用这种方式,所以我没有理会它。

  郭峰想了想说:此人看来就是得到杯子的人,这样吧,韩先生,你将花盆摆出去,我另外派警员在你家布置电话录音等监控设备,如果对方用其它方式与你联系,你马上通知我,记住,只通知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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