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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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利彻跳上在外等候他的车,连声催促诺娃:“快快快快快!开车,快走!”

  诺娃踩动油门,车一溜烟就开走了。

  据银行清查,这两名强盗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抢走了64000美元,是斯科茨代尔抢劫案的两倍。对普利彻来说,有了一名司机作帮手,这次他逃得更轻松。

  从倒车镜里看着车飞快地逃离现场,普利彻坐在车里面露得意的神色,兴奋地称赞同伴:“干得好,诺娃。”

  出纳员努力地挣扎,终于挣脱捆绑,按动了警铃。随后,杜兰戈警方迅速地赶到了现场。由于警方不了解银行里当时的情况,他们快速分散,占据了室外的位置,警察们严阵以待,以防劫匪劫持人质。

  杜兰戈探员汤姆·伯伊斯首先想到的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他们的安全。劫匪还在银行里吗?是否还对银行雇员构成威胁,附近还有没有其他市民?”

  为了安全起见,警方要银行派一名雇员出来。

  杜兰戈探员汤姆·伯伊斯手持扩音器,他沉稳老练地发出命令:“我们是联邦探员,请把手放在头上。”

  一名惊魂未定的职员从银行里走出,他告诉警方劫匪刚刚逃走。

  当确认劫匪已?逃跑,而且没有劫持人质后,警方开始了调查行动。他们发现劫匪是在监控录像关闭后进来的,这显然不是巧合。他戴着一副面具,这在万圣节很常见。而且他不是独自一人,有人负责开车,并给他把风。这些迹象表明,劫匪是有备而来,他对时间把握得非常准确,从入室抢劫到逃离现场,既没有被银行摄像头捕捉到形象,也没有遇到外面的顾客,逃跑时也没有遇到追踪。

  调查中,出纳员告诉警方他确实听到劫匪们用无线电通话,对讲机里有个声音说,外面有人走过。

  可是,罪犯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警方无从确认他们的身份。

  在抢劫案的现场,劫匪留下的只有用来捆绑银行职员的塑料绳套,一些硬币和几张纸钞,保险库的门是开着的,勘察现场时警方只能做这样的记录。可以说,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劫匪的手法比较老到,让人找不到明显的破绽。

  警方知道他们晚了一步。

  汤姆·伯伊斯根据现场勘查和银行职员的描述对案情作了一个比较肯定的分析:“行动很有计划,这表明嫌疑犯在抢劫前进行过侦察。他们知道银行的格局和上下班的时间,很显然,他们是在关门时下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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