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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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别人拿你的手袋会发生什么事?”

  “嗯,那是不对的。那是我的。我不坏,我不拿别人的手袋。”

  很明显,约瑟芬有简单的善恶观念,但不具备对其真正的理解。还很明显的是,

  她很急躁,很害怕别人说她错了。

  在伯明翰郡伊莉莎白二世法院的证人席上,我对法官和陪审团说,约瑟芬有能

  力按审判程序进行下去,但法庭必须对她有所让步。律师必须明白她容易受到攻击,

  说话的时候不能使用容易增大她的焦虑感的语气。同样,如果他们以正常速度说话,

  使用普通的语言,她就会失去方向感。他们必须慢慢讲话,并使用简单的词汇。

  可以对约瑟芬进行交叉问询,但不能对她进行恐吓或威吓。这并不意味着就不

  能够向她提一些困难的问题,但是,如果律师使用对普通证人的那种突击方法,她

  有可能受不了,还有可能受到情绪上的损害。

  我对他们说,她有足够明确的上帝概念,但是并不能深刻了解。她明白讲真话

  的重要性,不过她对善恶的理解是基于具体的例子而不是抽象的定义上的。如果法

  庭坚持要更高的标准,则她的行为能力不够。

  法官的判决有利于诉方,尽管辩方提出了争议。结果,因为法庭判令约瑟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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