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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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即你在过了7点半不久就离开港口,这样才能在10点43分打电话报案。”

  “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可不是我说的,史蒂文。我们所得到的消息是你在早上8点付船位租金,也就是说你至少要8点多才会离开港口。”

  哈丁将双手交叠放在脑后,隔着桌子望向高布莱斯。“好,我8点出发,”他说,“那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不了的是你不可能在两个半小时内走完崎岖的滨海步道”——他停顿了一下,与哈丁对视着——“那还包括你得花点时间等渡轮。”

  哈丁不疾不徐地回答:“我没有沿着滨海步道走,或是说一开始不是。我搭渡轮上一对男女的便车,他们要前往德尔斯顿岬附近的乡村公园。我在通往灯塔的大门处下车,然后才开始走滨海步道。”

  “那时候几点?”

  哈丁仰头望着天花板。“10点43分扣除由德尔斯顿岬走到查普曼之池所花的时间吧,我想。听着,我昨天第一次看表就是在打电话报案之前。在此之前我根本没去注意当时是几点几分。”他再度望向高布莱斯,眼中隐含怒意,“我讨厌让可恶的时钟摆布。迫使人们遵守做什么事一定要花多少时间,根本就是社会恐怖主义。所以我才喜欢驾驶帆船出海。在海上时间根本不重要,这是远离该死的时间的一个方法。”

  “那对男女开的是什么车子?”卡本特问,对哈丁的哲学性高谈阔论不为所动。

  “我不知道。轿车之类的吧。我对汽车不感兴趣。”

  “什么颜色?”

  “蓝色吧,我想。”

  “那对男女长得什么样子?”

  “我们没谈几句。他们正在播放‘狂热街头传道者’的录音带,我们就听这盘带子。”

  “你可以形容一下他们吗,哈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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