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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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我便转身离开了。眼中的泪水就流了下来,是呢,方才我做得很好,方才我联合了浩辕将祈轩伤得体无完肤。

  经过了一个多月,或许我早该对浩辕的所作所为麻木了。

  我与祈轩的婚事已然不可能了,即便我不嫁给浩辕,我这副身子带着郢国公主的名分,如今与御河城势不两立的一方,冰火不相容,我跟他再也回不到从前了罢。

  现在,我只希望可以盼着金银会好好的,他是我这个世上除去祈轩之外唯一的依靠,若是他因为我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会内疚一辈子。

  再次去见金银的时候,他气色比之上一次来好了些,但是也没好到哪里去。那一副身子还是皮包骨的瘦,体温还是很低。

  我将带来的饭菜摆在他面前,还带了几件衣裳给他。

  金银瘦骨嶙峋的手握住我的手,小声道:“风月,别再受他差遣,我这一条命没有那么值钱。”

  我另一只手覆上了他的手,抿着唇道:“你放心,我自有打算。”

  我松开了他的手,为他倒了一杯酒,“来,喝点酒暖暖身子。”

  金银看着我,眼中不免几分担忧,接过我手上的杯子,将那一杯酒一饮而尽。

  浩辕只给了我一刻钟的时间,没等金银吃完侍卫便过来将我带走,这次我也没做多抗拒了,乖乖地跟着他们走了。

  婚期将近,雪园处处张灯结彩,大红喜字贴遍,还真有那么点成亲的气氛。我倒是觉得多余,原本我与浩辕只是逢场作戏地成一回亲,却要花上这么多功夫来装点门面,也特浪费了些。

  我原本只是想出来到处走走,透透气,见着这到处都是妖艳的红便觉着心里范堵,那血一般的颜色刺痛了眼睛。

  我正想打倒回去,却见着了那边拿着红绸玩耍的凌佑。我站在那里,看着他双手摆弄着那一条比他还要长的红绸,双手舞者,玩得十分开怀。

  我在那里看着他玩了会儿,想过去抱抱他,却又怕他对我产生了厌恶,毕竟上一次我利用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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