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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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之遥点开搜索引擎,“实习生怎么辞职。”

  她滑动着鼠标滚轮,在茫茫一片的搜索引擎中终于找到了一条引用了法律条文堪称完美的回复。

  【《劳动法》第32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即所谓的“单方解除权”。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只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读签订协议,因为其中可能有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陷阱你没注意。但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实习生的合同不可能这么苛刻,辞职了直接走就是了。】

  路之遥眼睛亮了起来,拔下电脑电源抱着笔记本电脑,顶着鸡窝头再次气势汹汹地闯进了祁镜澍的办公室。

  他这时候倒是没有在处理文件和开会,背对着路之遥,正在看窗外。

  祁镜澍身材其实还不错,肩宽腰细倒三角,如果一刀捅进去一定会血溅当场吧。

  路之遥暗自磨牙。

  祁镜澍听到了动静,转身看她,“还有什么事吗?”

  路之遥大摇大摆,十分嚣张地进了办公室。

  她献宝似的,将电脑屏幕对着祁镜澍,“狗东西,我找到了条文了,就算你不批准也没用,老子可以直接走人。”

  祁镜澍还真就微微低头看了眼电脑屏幕。

  几秒后,他抬头,两手报臂看着路之遥,没说话。

  路之遥:“……”

  不知为何,路之遥从他的肢体语言中读出了他的心理活动:就这?就这?就这?

  她清了清嗓子,十分张狂,“祁总你说句话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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