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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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了一本厚书名叫《疑难文件》,这本书在文件检验里已经成为一种标准,奥斯邦和他

  的儿子艾伯特都精通笔迹检验,他们两人做出了一致结论,认定哈普特曼就是写赎身信

  的人。另外,因为兰德伯格上校的仆人中有一名英国人,所以苏格兰法庭受理了这起案

  件,在调查开始的时候,法庭研究了这枚编印,推断出它是有三个字母组成的汞合金印

  章,尽管他对此案的侦破没有多大的影响。

  在十分紧张的气氛中,开始了对哈普特曼的审判,科勒先生的证据是最明晰最有力

  的一部分,因为它展示了这个刨子怎样在哈普特曼的车库中发现,并且怎样用它来制作

  梯子的梯级。在刑事证据方面,辩方彻底崩溃了,1935年2月23日,法庭做出了有罪判

  决。

  结论

  1936年4月3日,哈普特曼坐上电椅时,还抗议说自己是清白的。也有人相信他是阴

  谋的不幸牺牲者,尽管此案有几个十分麻烦的现象——案件开始时有一些特殊的冒牌警

  察工作——不客观地解释证据,这很可能使陪审团做出错误的决定。

  约翰·弗尔瑞泽

  时间:19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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