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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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是什么呢?……”

  “法官先生,关于那件事,我一点也不能说。不,我没有权利透露。”

  “那么,那个地点也同样吗?”

  “不错,所有的。……反正,我直到九点二十分左右都在那儿。这一点千真万确,我可以向上帝起誓。从那个地方到那座公寓,即使坐汽车也要花大约十分钟的时间。要我在那段杀人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你为什么不证明这一点呢?”

  “这,……这是因为,……”

  这时,他流露出极其痛苦的神情。可以看出,想说的心情和不能说的意志在激烈地进行着斗争。最终,他还是拒绝说出那个人和

  那个地点。接着就光是重复地说着那已经说了多次的话:

  “反正我清白无罪。这不是我干的。法官,一个人在拚命疾呼啊!恳求你听听这种良心的呼声吧!我是无罪的,即使死到临头,我还是要说,我是无罪的。……”

  第三节

  那天晚上,城川刚一了结了判决事宜,回到家里后,一直怏怏不乐。他闷头吃完晚饭,便立即回到自己的书房。

  法庭上被告的态度,变成一块越来越沉重的石头向他心头压来。

  当然,他毫不怀疑自己的判决。凭着法律的威信和名誉,把一个杀人犯送上断头台,这不正是为了伸张正义所采取的天经地义的行为吗?他杀了人,他就必须明正典刑。我以我的全部智慧,担任了这次审判。侦查证据尤其花费了不少时日,也让律师尽一切可能作了辩护,同时也倾听了律师对证据提出的驳议。

  采用哪一种证据,全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所得到的心证(注:心证:法律名词。指审判者在审案中得到的一种确信。)。我在全面考虑后,断定他有罪,又判以合乎法律的刑罚。

  判决肯定没有错。判决是正确的。尽管如此,那象一阵风似的、陡然掠过心头的寂寞和不安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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