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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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就起了杀心?”

  “不。因为藤崎逼债逼得紧,他说我要是再拖欠不还的话,就要去找保人。这么一来,我盗用印章的事就会被戳穿。不管怎么样,不能让他找保人。今晚我就是来求他,能不能再宽限一个月。”

  “可是,藤崎不同意。于是,你想干脆打发他回老家,就拿出事先偷偷准备好的刀子,不顾一切地行起凶来。不是这样吗?”

  “根本没这回事。那把餐刀不是我的。我进屋时,他已经倒在柜门敞开着的保险柜前。

  我吓了一跳,但还是走近过去,好象着了魔一样居然想把他抱起来,这样一来,手不由得就碰到了那把餐刀。就在这当儿,那个女人就进来了。”

  “如果事实正象你所说的那样,为什么在发现异常时你不立即叫人呢?”

  “这一点,现在我想起来,自己也觉得奇怪。我抱起他那躺倒的身体时,竟还往开着的保险柜里望了望。里面有好多文件被打开了,撒乱了的文件上面有一个首饰,好象是钻石,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象是被它的美丽迷住了似的,只顾盯着看……”

  这样的陈述,当然不能使审讯官满意。而且,在审讯中,知道了他在乡下的时候,曾跟村公所的一个工作人员酒后口角,打伤了对方,因而被惩服役一个月。

  这个案件,还有两个疑点。其中一点是住在这座公寓对面的一位年轻的公司职员提供的。

  “因为是个闷热的夜晚,我开着窗,光着膀子,心不在焉地望着窗外。从我的房间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藤崎先生房间的窗户。当时收音机正好在报时,所以我脑海里曾闪过:已经九点啦!藤崎先生房间的灯还亮着。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左右吧,电灯‘啪’地熄灭了。然后,过了五分钟光景,灯又亮了。那时候,我一直坐在窗前,漫不经心地望着那座公寓,所以不会看错的。一直到公寓里吵吵嚷嚷地喊叫起来,灯再也没熄灭。”

  这番话里有一点难以解释:为什么电灯熄灭以后又亮了呢?首先大致可以断定,行凶杀人是在原来亮着灯的时候发生的。凶手杀人后,把灯关掉了,按理应该随即逃之天天。然而,为什么凶手要冒着生命危险再一次开电灯呢?而且为什么凶手竟愚蠢到在杀了人以后,非但不逃,还要跪在死者身边发呆呢?从关灯到下一次开灯的五分钟里,在漆黑的房间里,凶手又究竟干了些什么?在作了这样一番斟酌推敲后,确实有必要考虑一下凶手可能不是这个名叫铃木的青年。他说不定不过是一个倒霉的现场发现人。

  可是,警察对这个疑点作了解释:铃木在杀人后关掉了电灯。他在黑暗中,走近保险柜,企图找出自己的那份借据,把它销毁。同时,顺便还可能想拿点钱。可是,文件太多,借据一时又找不到。所以他又把灯打开。而那个女人又恰好在这当口闯了进来。他进退不得,干脆装成是个现场发现人。象演戏一样,呆愣愣地站了起来……。

  疑点之二是指纹。

  作为凶器使用的大餐刀上,检查出清晰的铃木的指纹。被人发现的时候,他正握着大餐刀,手上沾着被害人的血。但另一方面,保险柜虽然被翻得乱七八糟,里面却没有发现他的指纹,文件上也没发现血迹。

  按常理来说,翻保险柜应该在行凶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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