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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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崇回头,看了柳至秦一眼,柳至秦从容道:“我们听说林哥喜欢小孩子,小欢经常到您家里来吃饭。”

  林母笑了,“是的。那孩子可怜,父亲犯了事,在监狱里服刑,母亲也不管他。大成和媳妇把他接过来一起住,供他上学。但他俩忙,有时一日三餐都在厂子里解决,小欢在家顿顿吃面。骁飞见小欢瘦猴儿一个,就招呼到家里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花崇跟拉家常似的说:“上次怎么没听您提起他?”

  “老糊涂了。小欢都被他母亲接走多少年了,我啊,健忘,都快记不得这孩子了。”林母摇摇头,“他母亲不喜欢大成一家,小欢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叫傅欢还是傅什么欢?”

  “我不知道,记不清了,骁飞和大成都叫他小欢。”林母说:“他喜欢看骁飞写的小说,骁飞工作忙,写得慢了,他还经常催骁飞。”

  “林哥待他和附近其他小孩不大一样?”花崇问。

  “骁飞和他比较合得来。对了,他刚被大成接来住时,骁飞给他买了台电脑,大成还和骁飞吵一架。”

  “买电脑?”柳至秦忙问:“怎么想起送小孩子电脑?”

  “骁飞说小欢对那个什么很有天赋,如果家里没台电脑,实在是耽误了孩子。”林母想了想,“电脑不是新的,骁飞好像是跟熟人买的,给我说花了几百块钱,我也没管。”

  柳至秦说:“林哥是不是说,小欢很有编程天赋?”

  “对对对!”林母说:“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小欢还经常给骁飞演示什么自己做的程序,高兴得很。我看不懂,就老听骁飞夸他。”

  柳至秦心里有了数。

  林母上了年纪,记心不太好,回忆不出更多有关小欢的细节了,花崇打算等会儿去市局请熟人帮忙查档案,便岔开了话题,叮嘱老人家注意身体,又说林骁飞的书很快就会出版。

  林母先是一愣,接着欣慰地落了泪,连声感谢,不停说着“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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