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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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中人,也不讲究有多舒适,能有个遮风挡雨之地,有口吃的喝的就已经很好了,他们适应能力极强,常常是席地而眠,风餐露宿,活得很是粗糙。

  只要不用每天打打杀杀,靳磊就很满足了,那种不管走到哪都有人跳出来要杀他的感觉真的太糟糕了,虽然原身武功高强,也免不了要时时提防。

  如今每天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想干嘛就干嘛,想去哪就去哪的日子不要太美。

  住新家,吃顿肉庆祝一下。

  靳磊将匕首别在腰间,出门了。

  一只野兔从脚边镩过,靳磊随手摘了几片树叶掷去,野兔倒地而亡,他走向前揪住野兔的大耳朵,然后往回走。

  想到也要些料来遮一下肉腥,他又在林中采了些茴香叶,以及山姜,正要回家,还发现一窝土蜂,又取了些蜂蜜。

  “嗯,不错。”靳磊满意的回家了。

  在溪水边用匕首处理好兔子,回屋用山姜腌了一会儿,架火开始烤。

  山中的柴火都是现成的,靳磊很舍得烧,添足了柴火,火苗很旺,不一会儿就烤得兔肉滋滋作响,油滴答滴答的往下掉,肉香飘得满屋都是。

  靳磊坐在石凳子上,时不时转动串兔肉的木棍翻一翻,十几分钟后,兔肉烤好了,外焦里嫩,刷上蜂蜜,香味扑鼻。

  靳磊扯下一只兔腿,咬了一口,味道极美。

  兔肉配蜂蜜,人间第一美味。

  他吃完整只兔子,打了个饱嗝,然后起身去将骨头埋了,这时,见门口有一只野猫,虎视眈眈的看着他手中的骨头。

  “想吃?”靳磊晃了晃骨头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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