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7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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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萌一手抚上书案,君小萄很喜欢写字,而且不仅仅会一种字体,光书案上抄写的诗册便用了至少三种字。

  童萌坐在君小萄曾经坐过的位置,铺纸研墨,狼毫落于纸上竟无半分迟滞。

  “君小萄”三字一气呵成!

  童萌一惊,丢了手中笔。

  她从未习过书法,却仿佛握笔多年,所写之字与君小萄的落款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她还拥有童萌的记忆,可以说,她就是君小萄。

  童萌心头一颤,俯身去捡丢下的狼毫,这才发现整个书案竟比一般的桌案要厚上许多。童萌探到书案底下,果然发现了夹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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