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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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未经支放好米二百七十六廒,已经支放尚剩米一半者四十八廒。又有变色之米,七成以下,不可久贮。其中,尚有余剩之米过半者,四十五廒。”

  “因此变色之米占留廒内,致新米不得归廒,而多入露囤,被雨蒸潮,易致霉烂。请遣部院大臣一员,同仓场总督阿齐鼐,先将此变色之米,照减价例,悉行出卖。则陈米之廒既空,而露囤之新米亦得归入廒内。”

  “嗣后诸王以下,领米时,务各按仓廒支领!俟此廒已空,再放别廒!倘仍强开新廒,遗剩半廒者,则该仓监督即报仓场总督题参,将领米官员交刑部严加议处!”

  “放米时,每旗派参领一员,监视约束。如该监督不将好米给与,而搀杂变色之米,勒令支领。亦许领米官员,呈告仓场总督,将该监督题参,交刑部严加议处。”

  “查定例,支领米石,限两月领完!若有无故拖延者,即停止给与。如系仓廒监督拖延不放,亦即将该监督交刑部议处。”

  “又据仓场总督阿齐鼐云,每仓监督更替之时,常有与上任监督互相责难之举。起因常是上任监督任内之米,或米色霉变,或额数有亏,新监督势难接受。因此,该将此等有亏额之旧监督题参,仍令其留仓监放,待来日查明追赔、治罪等后,再行更替。”

  “各仓由于保存不善,常有霉变、变色之米。每有七成以下陈米,当行文直隶巡抚,派各属州县,设法运走,俟来春出卖,于民间大有裨益。”

  “此外又有抵给仓役工价之米,堆积廒外,霉烂成灰,原不在数内。现恐有不肖之徒,将此搀杂充数,铺垫廒底,亦未可定。请赐予耕种之民,听其量力运出,以肥田亩有益。若其中尚有成色之米,仍行减价出卖。”

  “如此,则仓无混占之廒,地无委弃之粟矣……”

  康熙爷看了奏章,眉目间的皱褶似乎平缓了很多,朱砂笔落在奏章下面,只写了两个字,“依议!”

  雍亲王一本洋洋洒洒的奏折,将整个通州变了个天。

  日后,新米及时入廒,陈米及时发放,变色之米会被直隶各县随时拉走。再想要买进卖出,从中谋利,就是难上加难了。

  每仓监督不仅要受提领之人监视,还要与下任接班之人交接清楚账目,否则就会被留任处罚。

  而阿齐鼐、李彰善等人,虽然暂时未被收押,可他们的账目在被四阿哥清剿后,是漏了个巨大无比的窟窿。在下一任来接班前,要是补不上,就得拿他们的脑袋去堵了。

  被关起来的赵进福、蔡越等人,已经被移交刑部,意图刺杀皇子,罪名当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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