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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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经理见到林灯来非常高兴,热情地给她介绍了具体的工作情况。

  因为林灯还要上学,无法全职上班,所以采取时薪制,按照她上班的小时数给她薪水。

  也是和纪经理聊后林灯才知道,原来像她这样做兼职的女孩子不在少数,先施百货都已经有现成的一整套规定了。

  因为林灯刚来,要先参与培训,培训期间的薪水是一个小时1角钱,一天做8个小时的话就是8角钱。

  培训期间还有薪水拿,这份工作的福利是真的非常不错了。

  累积培训满40个小时后,没有犯严重错误的话就可以转正。转正后的基本工资是每小时2角钱,一天下来就是一块六。

  林灯算了一下,每周末做一天半的话,她可以赚两块四的基本工资,一个月下来就是九块六。这还只是底薪。每卖出去一样东西之后,她们还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提成。

  不仅如此,百货小姐还可以接受打赏。先施百货的打赏规则是,客人所打赏柜员的钱,都可以以优惠券的形式拿回来,在下次购物时使用。打赏的最低额度不限,最高单次可以打赏两元。

  就算没有打赏,一个月保守估计也能赚上十多块钱,已经足够付林灯的那一份房租和饭钱了。对于先施百货给出来的工资标准,林灯还是很满意的。

  和纪经理签订好了工作合同,由她领着去量了工作服的尺寸之后,林灯背起书包,和纪经理道别,约定好明天早上八点在纪经理的办公室见面。

  林灯出来之后,没费什么力气就在附近找到了张文茵。让她有点意外的是,张文茵正在签单。

  签单和记账的意思差不多,就是先把所购买商品的价格记在账上,回头再统一付钱。

  有点类似于现代的花呗,或者信用卡制度,先拿东西后付钱。

  不同的是,这年头只有极有身份的人家,才有资格在先施这样的大商场签单。

  林灯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低估了张文茵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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