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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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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