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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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鹿别的无所谓,对演唱会要求高,一点都不马虎。乐队的都挺烦他演唱会开始前两小时一定会突发神经,原以为林森能一物降一物,没想到这烦人精又他娘的回来了。

  钟在御的出现给了他们一线生机。他以好朋友的身份,来敲打程鹿,“你对我朋友是真心的?”

  演唱会和林森在心里是平行状态,程鹿非常诚恳:“真,比纯金还真,比身份证的照片还真,我敢发誓,老吴对你都比不上我对小森。”

  哄男朋友的闺蜜,跟哄男朋友的爹娘一个道理,哄好了无限加分,稍有不慎就是万丈深渊。

  坚信对比出真理,趁着钟在御没反应过来,程鹿继续说:“他一来就当老板娘,老吴都没让你当老板娘吧。虽然他还不乐意,但我确实喜欢他,就像老吴喜欢你一样,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钟在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顺着话,喃喃:“老吴喜欢我?”

  程鹿懵逼:“你不知道?”

  哗啦,好像有什么碎了一地,那是他脆弱的友谊。吴窥江没表白过?这小孩还不知道?程鹿意识到说漏了嘴,想他要完。

  第36章 两对

  林森最近学了几手, 成品不入法眼,调酒的架势倒是够唬人。什么八二雪碧, 林森嗤笑, “喝一杯吧, 算我请你。”

  对手客气,自己再呛就没品了。吴窥江坐端正, “不喝酒。”

  林森当他故意, 抄起抹布一甩:“不喝酒怎么谈生意?”

  “谈生意是谈生意,没办法不得已就喝两杯。以前玩借酒消愁,现在戒酒了。”吴窥江啧了一声, 挺不像个好人地开口, “你不怕我酒后乱性,我还怕呢。”

  林森以为钟在御和吴窥江说清楚了, 可不想再制造机会,赶紧给他倒可乐,没忘记多加冰块。屋外北风飘,冻死他丫的。

  这完犊子的小森林,除了护好了钟在御, 根本一无是处。吴窥江敲敲玻璃杯,叮叮作响, “黑白都分不清楚,这是八二的雪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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