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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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嗯……”我讪讪摸了摸鼻子,瞅了一眼摊子旁边立着的“回魂药铺”旗子,疑惑问他,“老板,回魂二字作何解?”

  大金牙清了清嗓子,背过手,语速极快解释道:“但凡做了鬼未能及时投胎的,心中大多存有一份执念,鄙人做的正是这桩心愿生意,经过我精心研制三百年的回魂药丸,只要尸体尚在,服下便可回魂十二时辰,完成未了心愿,祝君安安稳稳投胎,绝不再做钉子鬼。”

  这么神奇?我捏起一个青花小瓷瓶,挑眉问道:“当真可以使魂魄回归本体?”

  “咱们鬼市做生意,讲究的就是诚信二字,童叟无欺,若药无效,我提头来见。”大金牙正气凛然捶了下胸口。

  “那这药多少钱?”

  “三千冥币,谢绝还价。”

  我想了想,能回魂十二时辰,足够我先找沧濯报仇再交代后事了,顺便还能告诉小白肖妄就是我,那以后用这具身体重振山门,一统人间,还不是信手拈来的事?

  划算呐!我豪迈一拍桌子:“成交!”

  “好嘞!”大金牙笑嘻嘻递上一块铁板,示意我把右手印上去,我老实照做后,铁板红光一闪,大金牙皱着眉道:“姑娘,您这账上没钱啊?还是您要直接付冥币?”

  怎么可能?我可是有冥王千夜的……我举起纤纤如玉的右手,和我常年握剑长满老茧的手天壤之别,坏了坏了坏了,我怎么把这茬忘了。

  我现在是八十三啊!

  我把手揣进袖子,附到大金牙耳边低语:“老板,商量一下,我要你这回魂药正是想回去让那些不孝子孙多给我烧点纸钱。”

  大金牙头摇的和拨浪鼓似的:“对不起,本店概不赊账……除非姑娘你记账。”

  鬼市这些个奇奇怪怪的规矩,我早有耳闻,倘若在人间,店老板愿意记账的,不是对你爱的深沉,便是脑子不太好;搁在冥界,情况则大不相同,因冥界账簿与投胎息息相关,账头未清,不得投胎,时间耽误久了,下场只有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故一般没有鬼胆敢记账。

  我沉吟片刻,终是咬牙点了点头,一回酆都我就给八十三烧纸把钱还了,绝不耽误她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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