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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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了,她从校门出来了。

  我真想回到三月一日那天。那天我截住一个白发老头要拜师,因为他刚从六楼楼顶上跳下来。我发现他在偷偷看我们学校一个好看的女孩子,再之后,我发现他居然是几个月前搬走的一个邻居,这个人与我同龄。

  从那天以后,我进入了一个原本只应存在于幻想中的世界。每天晚上,我得以通过梦境进入这个世界的另一重维度,我和许多像我这样的人在那里打怪兽,以免它们突破维度突入这个世界。慢慢地我拥有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强大能力,足以满足一个男人所有的虚荣和梦想——我曾经以为是那样。我可以保护这个世界,当然也可以保护我爱的人,五彩祥云什么的,现在的我要弄出来并不困难。当我意识到不能和她在一起时,已经晚了,甚至在四月十日这天,我不得不选择退学。

  每晚入梦,我必须待够这颗行星绕恒星公转一周的时间——一年。

  我大概可以活两百多岁吧。如果我现在表白,被她接受,那么她这个一到了夜晚就会神秘失踪的男友,会在初秋白发苍苍,在陪她跨年之前死去。

  我只能变成一个和邻居一样的人,用我们仅有的和这个世界交汇的时间,远远地看着。仅此而已。

  我看着她从街上走过,拐进通向她家的小巷,三个跟了她一会儿的小流氓也拐了进去。我从楼顶跳下去,寻找着监控探头拍不到的角度,几个楼宇间的弹跳后,一把把伸爪子去摸她脸的那个拍到了墙上,另外两个家伙还没决定该怎么做的时候,被我扔到旁边三楼水泥平台上去了。我冲她笑一笑,转身就走。

  “我见过你吗?”我听见她在后面喊。

  我挥了挥手,走出巷子。

  注:此段写于《侦查心理学》第八章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空白处

  柳絮有些难过。

  她每次看到写在书角的这些故事,都有些难过。

  郭慨,郭慨。她想。如果当年他没有去警校当警察,而是去念大学的中文系,甚至都不用,只需要把这些故事好好写出来,变成一本本书,也许,自己对他的态度就会不一样。当年的自己,判断一个男人值不值得交往,能不能托付,标准就是这么简单到可笑呢。

  可是,不会的。那样子就不是郭慨了呀。

  这段情,注定是惘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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