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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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啊啊摇滚不死我重型就不亡!”

  “这首歌也太上头了,我脖子都快废了……”

  “淦淦淦!我爱我女神!!!”

  后边儿评委席上几位成了精的也跟着躁了起来。

  一位评委开怀大笑:“这首还真有点儿意思。”

  “是啊。”

  另一位眯起眼:“我估计这期节目播出后,大概没人能压得住周窈的风头了吧。”

  “还真是,我听这首突然就想跟着甩头了,好像又回到九十年代年轻那会儿。”

  □□十年代,摇滚的狂潮一路从海外吹向内地,随之而来的是一大批音像店的开业,一大批年轻人扎堆聚在店里听CD,买了一张又一张碟。

  他们在逼仄的地下室里讨论歌词和旋律,头顶的灯泡瓦数都不亮,烟头酒瓶扔的满地都是,也是他们,一个个抱着吉他和贝斯就上了舞台,空气里都弥漫着年轻人的狂躁。

  吉他、贝斯、架子鼓、麦克风、舞台。

  这些厚重又喧嚣的乐器和狂热的年轻人们,却成就了那个时代再也无可代替的一批,摇滚巨星。

  等录完节目已经是深夜,夜里凉风习习,选手们裹着长大衣从后台往外走,刚出了门就被记者围住。

  几个玩乐队的都是敞亮人,有选手调侃了一句:“嚯,摇滚现在这么受关注了,都有记者蹲点了?”

  黑石乐队的吉他手笑:“我看都是来蹲周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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